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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凯说法】生活中常见的纠纷

2019-12-13 09:0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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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陈某二人给杨某介绍了当地的一位姑娘,在未到过女方家中了解的情况下,杨某遂要家人从银行汇款2万元至肖某银行卡中作为结婚礼金,该女子随即就与三人一起回到杨某家。

  鲁网12月13日讯

  案情简介

阿军和阿芳是夫妻,老赵和阿芬是他们的公婆。四人于2015年7月共同购买济南市某商品房,房产证上四人均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购买中老赵和阿芬付了首付,后又提前偿还了银行贷款,其余银行贷款由阿军和阿芳偿还。2019年7月阿军和阿芳因夫妻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并进行了离婚财产谈判,至2019年8月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对上述房屋进行分割。但就在此时,老赵和阿芬突然将阿军和阿芳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他们借款,并出示了由阿军个人名义写的借条。

  荣凯说法

  两被告阿军和阿芳因购放房及提前还贷向两原告老赵和阿芬借款,为此,被告阿军向两原告出具了借条两份。尽管这两份借条由被告阿军一人出具,且被告阿芳也无法证明两原告与被告阿军明确约定25万元是阿军的个人债务,两被告之间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未做过约定,因此,两被告应该归还两原告50万元借款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间,某县村民肖某、陈某与杨某相识。肖某、陈某以向杨某介绍对象为由,三人共同至某省,期间路费、食宿费均由杨某提供。肖某、陈某二人给杨某介绍了当地的一位姑娘,在未到过女方家中了解的情况下,杨某遂要家人从银行汇款2万元至肖某银行卡中作为结婚礼金,该女子随即就与三人一起回到杨某家。在杨某家中住了两晚之后,杨某提出要与其领结婚证,该女子借口外出就再也没有回来。2019年6月,杨某找到肖某、陈某,二人于是向杨某出具了收条,证明代为收取了2万元的结婚礼金,并承诺在120天内为杨某介绍对象,否则就退还所收2万元礼金。但肖某、陈某既未为杨某介绍对象,也未退还2万元,肖某更是不知所踪。遂来我所进行咨询。

  荣凯说法

本案涉嫌诈骗犯罪,当事人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肖某、陈某与杨某相识后,知其想找个对象成家,于是便用欺骗、捏造事实等方式,将杨某骗至家中,以向杨某介绍当地年轻女性为由,骗取杨某的结婚礼金。杨某听信二人之言,盲目将2万元彩礼汇入肖某银行帐号上,本案涉嫌诈骗犯罪杨某可以以陈某,肖某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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