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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遏制网购假货泛滥

2019-11-11 18:48 来源:鲁网法制频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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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作为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呢?  电商售卖假货属于欺诈行为,新消法对售卖假货的行为有明确的罚则,如果经营者销售的是假冒伪劣商品,那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索赔。
    鲁网11月11日讯 赵先生从1号店购买了Aape的三件不同商品:毛衫、T恤和裤子,但三件商品的货号一模一样。货号是一种商品编号,是商品的生产厂商对不同款的商品所标记的唯一编号,每一款商品都应只有一个唯一编号。赵先生认为自己买到假货,遂与商家联系,但商家不承认自己的商品有问题。赵先生向1号店客服反映,客服并没有说过任何赔偿,只是说衣服并没有问题,之后也不再回复。
    赵先生从网上购买了一款佳能HFM40摄像机,收到包裹后发现商品包装盒上并不是当初要购买的那一款,而是HF40。赵先生立即联系卖家询问情况,卖家坚持说HFM40和HF40是同一款摄像机。于是赵先生便放心的拆开了包装。但另赵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包装内的商品并不是自己要购买的那款HFM40而是HF40。赵先生向佳能的官方客服求助并寄到鉴定机构,鉴定报告显示该机器为假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个电商平台逐渐崛起,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便利,但假货问题也接踵而至。那么,作为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呢?
    电商售卖假货属于欺诈行为,新消法对售卖假货的行为有明确的罚则,如果经营者销售的是假冒伪劣商品,那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索赔。按照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买到假货,首先是可以向经营者提出主张争取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双方对这个产品本身存在争议,最好是双方签订鉴定协议,向有鉴定权的机构提出申请做鉴定,如果不成,可以向案件受理机关申请由案件受理机关指定鉴定,防止出现消费者单方送检最后经营者不认可的情况,这样消费者的损失还可能会加大。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规定,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相应的行为都是受到法律规制的。一般来讲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主张赔偿,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对经营者销售假货的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要求停业整顿等这些行政处罚。
    电商售假的行为并不仅仅是单个卖家承担责任,电商平台也应尽到相关义务,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电商平台应该建立起消费者维权机构,也就意味着它要建立起调解和自律机构。一旦出现纠纷,它既能帮助消费者,也能帮助经营者,能进行调解和帮助他们两方解决纠纷。这是减轻消费者维权成本的一种手段。还有一点就是电商平台要建立自律机制,除了帮助消费者解决出现的问题以外,自身还要对于商家、商品进行自律和自查。
    尽管新消法对电商售卖假货的行为有明确罚则,可是当消费者购买到了疑似假货时,电商往往要求消费者自行鉴定,提供假货证明。如果电商明知自己销售的是假货而要求消费者,实质是给消费者增加了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鉴定结果如果是不合格的,商家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不仅使商家的信誉大打折扣,而且损失大,所以经营者不要什么都是鉴定以后才去负责。作为产品的销售者、商家,应该对商品是明知的,而不是以正式的鉴定结论去搪塞,这是很不负责任的。
    2013年12月,《电子商务法》已启动立法,这部法律一旦实施将更好的规范电商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电商法》中对电商的欺诈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电子交易证据问题、支付安全问题、品质保障问题都有相关规定。相信《电子商务法》的通过和实施会更好的规范电商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交易快速更好的发展。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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