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统一”争做人民调解领头雁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正荣凯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李荣凯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感谢司法部提供这么好的一个平台和机会,让我向各位领导和同仁们汇报一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些感悟和思考。我今天汇报的题目是《坚持“五个相统一”,争做人民调解领头雁》。
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进行汇报。
第一,坚持情理法相统一,坚定干好人民调解的职业选择
我是1995年从山东政法学院毕业,怀揣着法律人的梦想,开始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1年走上人民调解道路。那时恰逢世纪之交,我们国家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同时并进、相互推动,广泛、迅猛、深刻的社会变革在促成我国社会面貌日新月异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十分繁重。刚步入社会的6年中,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解答咨询2万人次,代书千余件,代理诉讼数百件,涉及当事人近万名,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总感到不尽人意。我发现,一些矛盾法院判了,从形式上看案结了,但实质上事却未了,有的甚至结下世代冤仇,成了老死不相往来,有的竟然成了一些深层次矛盾纠纷的隐患。也就是说,解决矛盾纠纷,单靠法律手段还远远不够。法律追求的是秩序、公平正义,而和谐社会不仅要求安定有序,还要诚信友爱、充满活力。解决矛盾纠纷,我们还应探索更多更加有效的路径。就在我苦苦思索之时,发生在身边的一件事,给我带来启示和转机。2001年初,我担纲的法律服务所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因改制有家企业破产倒闭,很多职工因下岗无法就业,经常到办事处大吵大闹,社会影响非常不好。根据办事处的安排,我参与了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通过多方协商做工作,事情得到圆满解决,涉事各方都比较满意。事后进行总结,我得知这样的处理方式就是人民调解。顿时,我的脑海闪出一道亮光,人民调解不是更好更便捷的处理矛盾纠纷的路径吗?我立即查阅资料,对人民调解进行深入研究。
仔细研究之后,我豁然开朗。人民调解是我们国家根植群众、解决基层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的独特方式,历史渊源流长,是土生土长的“东方之花”。首先,人民调解是一种法律位阶很高的法治实践。我国宪法对人民调解有着明确规定,在2001年之前,已经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民间纠纷处理办法》。到了2010年,国家专门颁布了《人民调解法》。其次,人民调解是老百姓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好法子。人民调解立足我国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国情民情,主张依靠群众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监督,把问题放置在基层社会中、群众中解决,让群众评判,发挥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积极作用,不花任何费用,使矛盾纠纷不出户、不出村及时就地得到化解。第三,人民调解注重从思想情感上找症结,是化解矛盾治本之策。人民调解不同于其它解决问题方式,它从矛盾主体的特点出发,抓住矛盾纠纷产生的内生根源——心魔,在化解心结上下功夫,拨动心弦做思想工作,做到让当事人口服心服,从心底抽薪撤火,实现事了情在、和睦相处、世代修好,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因此,说到底,人民调解是集情理法于一身,不花钱能办事、办成事、办好事,是人民群众乐于接受、心底喜欢的化解矛盾纠纷最优途径、最佳方式。
人民调解干的虽然是小事,但理顺的是民心民意,营造的是和谐环境,密切的是党群关系,巩固的是执政基础,是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职业,是名符其实的小事大业、小岗大为,虽然没有经济收入,但社会意义非同小可。作为一名法律人,为之付出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
基于以上认识,我打定主意,义无反顾踏上人民调解之路。2002年,开始在济南电台经济广播《以案说法》节目中担任嘉宾主持;2006年,加入到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有话好好说》栏目调解专家队伍;2012年,应聘担任省内主流网站鲁网荣凯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2016年,成立了正荣凯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中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在济南电台开设省内首档直播调解节目。在这个过程中,我积极探索将情理法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做到情为首、理为基、法为据。具体来讲,第一,就是坚持情字当头,把握人情的温度。把以情动人、以情感人、以情服人作为初衷,增进当事人的感情认同,将调解作为追求和谐之旅而非惩罚之战,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冷静理性、平等自愿地表达诉求。第二,就是坚持德行天下,把握公理的容度。把公理公德作为基础和底线,增进当事人的价值认同,将调解作为弘扬正气、宣传核心价值观的育人过程,去引领群众、提升群众,而不是一味迎合,无原则迁就,做群众尾巴。第三,就是坚持于法有据,把握法律的尺度。把法定程序、法治精神、法治原则作为红线,增进当事人的规则认同,调解过程合法而不违法、依法而不固守法条、追求平衡而非均衡,使每一次调解成为断是非、评曲直、明责任、求和谐的过程,使每一起调解都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比如,2016年济南市发生了“5.27”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当事人因不满意初步处理意见而导致上百人集聚在居委会大院,酿成群体性事件。接到司法局通知前去调解时,我坚持情理法有机统一,实事求是,不偏袒不歧视不躲避不迁就,既充分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又对其诉求依法加以引导,提出解决方案,使矛盾得到合情合理解决,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职业选择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需要付出代价甚至利益的牺牲。我个人感到,需要过好三个关口:一是寂寞关。干人民调解,每天面对的基本上是基层群众琐碎的生活小事,有的甚至属于看上去很无聊的事情,需要调解员保持足够的耐心,耐得住寂寞,承受住负能量的侵袭干扰,不能有丝毫的应付、懈怠、厌倦和不满。特别是担任电台节目主持嘉宾,需要每天晚上准时“坐诊”演播室,每年播出360天,风雨无阻、雷打不动,需要足够的意志力来支撑。二是名利关。在开始人民调解工作前,从事的是收入不菲的法律服务,在当时是很多人羡慕不已的职业。而人民调解是一项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公益事业,做调解势必要投入很大一部分精力,这样就占用了我做法律服务的时间,影响到经济收入。更有甚者,认为我是标新立异、另有所图。随着事业发展越来越红火,我的社会知名度越来越高,也有一些单位想用丰厚的待遇聘请我做专职法律顾问。所有这些都没有打动和动摇我的初心,18年间我始终恪守着人民调解的职业选择,作一个默默无闻的“守夜人”。三是委屈关。有时还会遇到当事人的不解甚至冤枉,落一个费力不讨好的结局。大量参加节目拍摄和直播,使我与家人本来就很少的团圆时光更加缩短,经常出现家务事顾不上,亲人间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对此,我只能付之一笑,用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来回答、来弥补。这些年,我现场调解的各类纠纷有2千多件。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回顾走过的调解之路,我感到,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首要的一关就是要有坚定的职业信仰。坚定的职业信仰,是支撑我们干好人民调解的巨大精神动力。为此,我们要心无旁骛、神定志笃、无怨无悔,承受住不解、抗得住委屈、经得起考验。马克思在十七岁时写下了著名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确立了为人类而献身的伟大抱负。他在文中认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我想,作为人民调解员,理应把这段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人生航程的航标,牢记心中不忘,攥在手中不送!
对人民调解员来说,职业信仰最重要!
第二,坚持动机、方法和效果相统一,探索全媒体调解新形式
人民调解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式和途径,调处民间纠纷,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实质上是党的群众工作,服务对象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因此,在调解时,必须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心中装着群众,心中挂念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要立足群众所思所想,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语,用群众喜欢的方式方法,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此,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们必须学习运用好马克思主义的动机和效果统一论。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做任何一件事情,必须坚持动机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注重从实际情况出发,使好的动机产生好的效果,而不是适得其反。我理解,做好人民调解,更需要坚持动机和效果相统一,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好的初心、好的动机,而不讲究方式方法,不研究对象、矛盾类型、地点环境,千篇一律,一个方子吃到底,而是要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纠纷,采取不同的策略、不同的方法,把准症结,对症下药,从而达到药到病除,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针对性。二是坚持研究特点把握规律。矛盾纠纷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具有自身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我们不能如同盲人摸象,割断事物的联系,孤立片面地认识问题,而是要加强对各种矛盾纠纷的成因、特点、调处方法、化解路径的研究,掌握调解工作规律,从而达到事半功倍,提高调解的工作效率。三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人的思想更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的变化,人的各种需求会不断提档升级。我们不能一劳永逸、一成不变,要追踪时代发展、科技进步,坚持以创新为动力,推动调解方式方法、载体平台换代升级,从而达到调解与时代同频共振,提高调处化解的适应性。
我所在的工作地点,位于省会城市中心城区,这样的地域区位特点决定了人民调解面临的服务对象、调解事项、方式方法,具有不同于农村和一般城区的特点。一是群众对信息了解的快,政策掌握的熟、研究的透。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是政治经济文化信息集聚区,居民往往在第一时间知晓一些政策规定,这对调解员的政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民主参与意识强。城区群众往往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在解决个人矛盾问题的基础上,更多地关注社会同类问题的解决,寻求更广泛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这就需要调解员把握好工作的连续性连贯性。三是生活方式追求时尚,群体性需求特征明显。城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对电视具有普遍的依赖性,同时,老年人对广播更为钟爱,有的常常收音机不离手,而年轻人热衷甚至迷恋于手机,城市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须臾离不开全媒体,这就更加需要调解员适应顺应城区群众的生活习惯,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
基于以上分析认识,这些年来,我聚焦电台、电视和网络媒体,采取“三个台阶上楼梯”,搭建人民调解新平台,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实现了电台、电视、网络全媒体调解的“大满贯”。
第一步,探路电台调解。2002年初,我开始在济南电台《以案说法》节目尝试调解服务,每天晚上7:00至8:30,现场接听热线,解答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迄今为止,我“坐诊”演播室现场咨询调解累计达8000小时。这种定时而且持续不断的调解方式,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节目收听率、占有率、触达率长期稳居济南地区广播节目同时段第一名。2012年12月份,一位莱州籍杀人犯罪嫌疑人在《以案说法》求助。在我的苦口劝解下,在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下,犯罪嫌疑人三天后在我带领下投案,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第二步,进军电视调解。2006年8月以来,我应聘担任济南电视台《有话好好说》栏目调解员,参与了山东卫视《和为贵》、山东影视《第一家》等栏目调解。2012年8月,在我的积极建议下,济南市司法局依托《有话好好说》栏目,联合济南电视台,建立全省首个以电视栏目命名、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公开调解过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赋予了电视调解法律效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全新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有效利用电视平台优势和群众对主流媒体的信任,在遵循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以情理法相结合的形式,对社会日常矛盾进行巧妙调解,既化解了百姓积怨,又普及了法律知识,切实发挥了“调解纠纷一件、法德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深受广大观众和纠纷当事人的喜爱,被济南市民亲切誉为“身边的法律顾问,义务的调解专家”。12年来,我通过电视调解基层群众各类矛盾纠纷2000多件,累计宣传现行法律法规万余条。比如,今年9月,在调处一起房改房继承纠纷时,鉴于当事人对遗产性质争议很大、意见不统一,我意识到这起纠纷具有很好的典型性,弄清楚有关法律规定,对于解决此类问题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于是,在我的建议下,这次调解先对房产性质依法进行定性,然后达成调解协议。这期节目播出后,很多观众反映,通过收看节目,明白了房改房继承的有关法律规定,心里亮堂了很多。《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成功地将司法行政职能的群众性与电视媒体传播的广泛性有机融合,通过电视调解这一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表现形式,让越来越多的民众了解人民调解、熟知人民调解,遇到矛盾纠纷后第一时间想到人民调解,潜移默化地引导其以法治的视角和思维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有力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栏目先后获得“中国法制好新闻优秀电视栏目”“全国十佳民生类电视栏目”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蝉联全国省会电视台收视冠军,栏目调委会2017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三步,挑战网络调解。2012年,我应聘担任省内主流网站鲁网荣凯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开始了网络人民调解。今年7月份,在济南打工的湖南籍民工刘某发生交通事故,回老家治疗。由于赔偿金很少,刘某认为不值得返回济南进行调解。我们采取网络调解达成协议,为刘某节省了往返费用和时间,起到了让当事人少跑腿、办成事的社会效果。迄今为止,通过网络调解,我先后化解500多起纠纷。今年,我又被推选为中国法网驻网人民调解员。目前,通过中国法网解答咨询90余件,排名位居山东驻网法律服务人前茅。
运用全媒体开展人民调解,优势多多,但挑战也更加严峻。为了适应媒体条件的新要求,我精心研究媒体调解特点,认真总结媒体调解规律,提炼形成了“9+1”媒体调解要诀,即媒体调解要坚持做到9个到位,强化1个现场控制。9个到位就是:一心为民要到位、专业水平要到位、细心耐心要到位、心理培训要到位、语言表达要到位、耐心倾听要到位、后期跟进要到位、媒体宣传要到位、依法引导要到位。现场控制就是针对媒体的传播特性,加强调解录播现场的引导,有效防止非核心价值观等不利因素向社会泄漏、扩散。近年来,我多次向省市人民调解骨干传授这一做法,为媒体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我应邀在全国基层工作处长培训班上汇报了运用电视媒体开展人民调解的做法和体会,得到各位领导的好评。
“三个台阶上楼梯”的成功实施,在全省人民调解由“街头、地头、炕头”“三头”传统方式,向“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三屏”现代方式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全媒体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提供了鲜活的第一手资料。由此,我深深感到,做好人民调解,关键在于学好用好辩证法,把好的动机和好的方式方法结合起来,顺应时代潮流,适应群众需求,实现好的效果,做到动机、方法、效果的有机统一,好心办好事、办成事,才是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是真正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才是真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人民调解员来说,价值取向不能歪,创新精神不可少!
第三,坚持预防、调处和化解相统一、创新人民调解的服务业态
“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是人民调解的工作方针。我感到,全面贯彻这一方针,做好人民调解,需要把握预防、调处和化解相统一,做到矛盾纠纷防得住、调的了、调的好,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不上交不激化。首先,要在预防矛盾纠纷上下功夫。要树立治未病理念,着眼抓早,掌握民间纠纷的规律,积极地预防纠纷的发生。要树立早治病理念,着眼抓小,及时发现民间纠纷的苗头,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树立源头治理的理念,着眼治本,开展法德教育,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其次,要在矛盾纠纷调处上下功夫。要树立第一时间介入的理念,纠纷发生后,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尽快进行调解。要树立应调尽调理念,只要符合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不推诿敢接手,控制住事态发展。要树立协调联动理念,对于群众性械斗、行凶、闹事等比较重大、复杂的民间纠纷,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便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再次,要在矛盾纠纷化解上下功夫。要树立就地化解理念,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问题当场就地解决,防止外溢蔓延,扩大事态和影响。要树立闭环调处理念,对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指明下一步解决方向和路径,导入其它解决轨道,做好对接交接,防止失控盲流。
在具体工作中,我发挥自己原有的法律服务资源优势,探索做好前展中扩后延文章,打造过硬本领,争做行家里手,构筑预防、调处和化解相统一的屏障和堤坝,推动人民调解业态步入新境界。
一是抓法律咨询服务,做实前展文章。我干人民调解起步于电台节目法律咨询,深知法律咨询对预防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因此,这些年来,我始终坚持把咨询服务放在心上毫不放松。电台节目、普法现场、调委会办公区,都是咨询服务的平台。每次直播,我都要面对大量的婚姻、房产、赡养、继承等群众日常生活发生的矛盾纠纷,而每一个纠纷又不是简单的重复,都有自己的个性不同。因此,每次直播时,我要全面了解纠纷由来,悉心分析社情民意,注重研判纠纷动向,掌握矛盾变化规律,及时提出解决建议,解疑释惑,防患于未然。现在,每天前来正荣凯调委会寻求咨询和调解服务的群众平均有40人次。在电台作嘉宾主持的18年间,我累计解答咨询9万多件,有近七成的纠纷萌芽得以消除。
二是抓组织队伍建设,做厚中扩文章。从开始担任人民调解员的那一刻起,我就把打造一个民调服务“地标”、创出一个民调服务品牌、搭建一个民调服务平台、带好一支民调服务团队作为奋斗目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2002年开始调解时,我在济南东图大厦只有一间办公室,如今拥有两层楼上百间办公用房,东图大厦成为济南城区家喻户晓的民调服务“地标”,为省城群众有了纠纷第一时间找到调委会和调解员提供了极大便利。当初进行调解,我一个人单枪匹马,而今天的正荣凯人民调解委员会,拥有140人组成的以民调为龙头的综合性服务阵容。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服务领域,先后成立了济南市市中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聘担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2017年,在济南市司法局和济南电视台的支持下,在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有话好好说》调委会工作室,由我挂帅进驻。今年8月,正荣凯人民调解团队有10名调解员被聘为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创全省先河。
三是抓服务资源整合,做真后延文章。调解不是万能的,化解矛盾仅有调解也不够,需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要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不上交,就需要拉长调解链条,让调解牵手矛盾纠纷,走的更远。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主导的正荣凯团队目前拥有两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个法律维权协会和一个法律服务所,包含矛盾调处、调解公证、法律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遗嘱保管、心理咨询在内的多个服务平台配套运行。在这样一个服务阵容中,我坚持把人民调解作为主责,围绕矛盾不上交目标,竖起人民调解这个基准,把所有资源统筹起来,形成一股绳,打造人民调解的“综合门诊”,为市民提供及时便捷的“一条龙”人民调解服务。只要当事人来到正荣凯,可以寻求咨询,也可以申请调解,还可以得到其他相关法律服务。对于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我们可以及时导入其他法治轨道,有的直接进行代理,实现了矛盾纠纷的闭环控制。比如,2017年,在处理刘某拆迁安置纠纷中,前期先对其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再对其拒不拆迁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再对拆迁安置协议进行公证,然后又对衍生出来的家庭内部遗产纠纷,安排法律工作者通过诉讼帮其解决,实现了这起纠纷的“一站式”闭环解决。2016年,依托法律服务所建立的正荣凯法律维权协会被评定为5A级社会组织,在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取得最高资质,成为山东省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这些年来,我通过调解解决纠纷2000多件,由调解转为代理的1000多件,导入其他法治轨道的800多件。2017年5月,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全票推举我为省协会会长。
目前,一个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心理咨询于一体的“正荣凯人民调解+”服务品牌初步形成,“一条龙”人民调解服务以东图大厦为圆心辐射整个城区。这一创新举措,推动人民调解业态由传统的单打一调处矛盾纠纷,升级为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为人民调解员练就过硬本领提供了条件、搭建了平台,增强了人民调解服务效能,实现了资源大整合、力量大增强、服务大提升,更好地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积极履行了新时代人民调解的使命担当。
由此,对人民调解员来说,履行本职不能玩花拳绣腿,必须靠过硬本领,真功夫!
第四,坚持敢担当、重实干、有作为相统一,勇扛人民调解的时代重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时说过这样一句话:“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我想,这是对敢担当、重实干、有作为相统一最到位、最经典的阐述。
矛盾纠纷涉及的都是党委政府的揪心事、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如果不敢担当,望而却步、袖手旁观,只能是贻误时机、贻害无穷。作为人民调解员,结合自己的调解经历,我觉得,敢担当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要敢于担责碰硬。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回避、躲避、逃避,而是坦然面对、积极应对,只要矛盾出现,就要照单全收、敢于调解。特别是对于那些械斗、行凶、闹事的矛盾纠纷,要敢于接茬,不退缩不妥协。比如,2015年初,济东高速工程进展到济南某镇时,村民以工程主体通道影响通行为由,集体阻碍项目施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我前往现场调解时,不顾村民人多势众,反复做工作,最终说服村民,保障工程顺利推进。二要主动靠前服务。面对矛盾纠纷要克服懒惰情绪,杜绝无所谓思想,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时间上不延迟不延误,确保矛盾纠纷不发酵不升级。2013年腊月二十八,当事人刘某因儿子不孝被强行送到精神病院。我闻讯连夜赶到医院调解,成功将老人从医院接送回家。三要勇于攻坚克难。不管面对多么大的矛盾纠纷,都要树立信心,保持定力,敢于调解,绝不绕着矛盾走,撇下困难跑,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比如房某劳资纠纷,从2010年开始,房某因工伤补偿和单位发生纠纷,经过我8年多次调解,今年以单位赔偿20万元了结。
关于重实干,我个人理解,所有矛盾纠纷都表现为具体的事,化解矛盾纠纷必须从解决具体事入手。因此,在调解中,我注重强化三个理念:一是大事小事同等重要。对于引起矛盾纠纷的事来讲,相对于当事人都是天大的事,没有大小轻重缓急之分,都是半斤对八两,一般轻重,要一碗水端平。二是简单事复杂事一视同仁。处理矛盾纠纷不能因为事情简单就掉以轻心、敷衍了事、拖拉办理。有的矛盾纠纷可能三言两语就能化解,但这决不意味着不用去调处、不用下功夫,否则,就会成为“灰犀牛”,导致大恶果。三是办实事解难事。要想解开心结,就得实事办好。人民调解员面对矛盾纠纷,要敢于亮剑,不怕事不躲事,再小的事也要办实落地,再难的事也要有个说法,事不解决,隐患就存在,矛盾就不除,和谐难保证。
敢担当、重实干,最终要体现在有作为上。我在调解中注重把握以下三点:一是为大局工作献良策。人民调解是党的群众工作,是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首要的是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通过调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把群众的心声及时传递给党委政府。这些年来,我先后担任济南市仲裁监督员、济南市政协社情民意特邀员、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2016年2月,被中共山东省委聘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成为30名专家库成员中唯一一位人民调解员代表,先后提交社情民意167篇。二是为和谐稳定出大力。人民调解是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活动,是社会治理的“轻骑兵”和“机动队”,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起着源头性作用。今年6月1日,我被聘为首批10名全国人民调解专家,自己开展调解的范围由单一的民间纠纷调处,扩展到党委政府决策咨询、诉调、访调等领域,调解的区域由区逐步发展到市、到省、直至全国。三是为百姓生活添把劲。人民调解说到底,是一种民生实业,服务保障民生是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人民调解不为民,也就不能称之为人民调解了。当然,我们还应该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更多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调解服务。这些年,我调处的矛盾纠纷成功率达到97%以上,为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深受百姓的喜欢和信赖,“有纠纷找荣凯”成为广大济南市民的口头禅,成为泉城人民调解的金字招牌。
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敢担当、重实干、有作为相统一,是人民调解员讲政治的内在要求。实践充分证明,新担当要用重实干来体现,重实干贵在有作为。
因此,对人民调解员来说,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敢担当是使命所在!
第五,坚持义与利相统一,积极回报社会和人民群众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任何社会里,人们的物质利益是不可否认和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对物质利益的关心和追求是推动一切社会活动的客观动因。
我们人民调解员身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从事人民调解公益事业,义与利是一个无法回避和逃避的人生课题。义利合一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的价值思想。当今中国主张义与利是辩证统一的,国家倡导的是把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同社会利益的实现统一起来,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让义充分尊重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对此,我个人理解,作为人民调解员,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就是把个人情怀融入家国命运,抱定匡扶天下的济世之情,奉献国家回报人民,在服务人民群众中、在民族伟大复兴中实现自己人生价值。
我来自普通农村老百姓家庭,深知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赖和依靠,必须以百倍的努力报答父老乡亲。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同时我又是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样的双重身份,为我施展个人理想和抱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长期以来,我立足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实际,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法治宣传、法治实践、法律服务融为一体,通过三种形式积极回报社会和人民群众,使更多的父老乡亲进一步感受到法治的护佑、社会的进步、生活的和谐,不断升华人民调解事业的时代价值。
一是法治善行出新招。在城市中心区域,房产继承是引发家庭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也是广大城市老年人的一个烦心事闹心事。为此,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于2016年1月,创建了全省第一家专业从事遗嘱项目工作的公益机构——齐鲁遗嘱库,面向基层、服务百姓,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遗嘱起草、免费遗嘱登记、免费遗嘱保管,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的安心、静心、舒心、省心,为老年人解除了后顾之忧。目前,已帮助1500多位老人起草、保管遗嘱。这些年来,在完成繁重工作的同时,我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和正荣凯团队在公益事业上投入上百万元,在莘县两个村建立法律扶贫联系点,为村两委和广大村民提供及时的服务。2018年被评为新时代全国最美法律服务人。
二是法律援助辟新径。法律援助作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司法救济渠道,其服务对象是矛盾纠纷易发群体。这些年来,借助正荣凯法律服务团队,通过接受指派任务、主动认定开展、信访移交、媒体转送等途径,开展法律援助1500余件,涉及拆迁安置、企业改制、房地产开发、物业维权、土地补偿、民工讨薪、养老抚养等敏感社会民生领域,将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我本人被评为全省、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正荣凯团队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三是普法教育创新路。普法教育是提升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途径。2012年以来,我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普法教育功能,举办普法进基层、温暖你我他普法大讲堂系列活动,组织带领正荣凯法律服务和民调团队深入社区、校园、部队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近千场,以调释法弘德,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把大量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还将自己多年调解的案例汇编成册,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了鲜活的教材。近两年出版了《李荣凯说法》《荣凯说法》,选择300多个典型纠纷,对老百姓切实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生动形象的阐释,为百姓排解法律困惑。2014年,我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
义利之间见品格,取舍当中看境界。这些年的公益行动,使我深深感到,一个人民调解员的价值不只是体现在调解了多少矛盾纠纷,还要不断跃上新境界、拥有大格局,要有家国情怀,坚守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对人民调解员来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奉献情怀要永伴今生!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们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人民调解员要以奋斗者的姿态投入到逐梦圆梦的历史征程中。此处此刻,我想,坚定的职业信仰、执着的创新精神、过硬的调解本领、强烈的使命担当、崇高的奉献情怀,是我们每一名新时代人民调解员应有的素养,唯有此,我们才能形成“五指成拳”的奋斗者姿态,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