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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融合

2019-10-09 16:06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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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检察院与共青团安徽省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需要重点推进的十项工作达成共识,双方还确定在合肥、安庆两个地级市开展此项工作首批试点。

  鲁网10月9日讯(作者 李晨)近日,安徽省检察院与共青团安徽省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需要重点推进的十项工作达成共识,双方还确定在合肥、安庆两个地级市开展此项工作首批试点。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和共青团安徽省委负责人共同签署协议。

  合作框架协议从目标任务、合作方式、合作内容、配套保障等方面制定了总体方案,要求市级及以下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根据各地实际,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已有团属机构,或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等专门机构,“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三个方面的十个具体合作事项。

  薛江武要求该省检察机关正确处理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精细化设计和精准性落实、示范性引领和全方位推进的关系,在抓互动中共同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在见行动中坚决抓好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在促联动中努力提升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成效。共青团安徽省委负责人表示,各级共青团组织将主动与检察机关对接协商,强化试点引路,着力培育社会力量,推动该省未成年人检察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化。

  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未检工作的职责使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检察职能协同发力,与各级共青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合作、共抓保护的格局已初步形成,一大批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挽救,重新回归社会、成长成才。2013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有6个集体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36个集体被授予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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