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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好必答题 服务“半壁江山”

2020-01-06 08:52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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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主题,沪苏浙皖四省市的检察长共同签署《关于依法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鲁网1月6日讯 2019年2月22日,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前往民营企业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调研。

  56.8%的生产总值、68%的税收、70%的技术创新成果、80%的城镇劳动就业、91%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安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面对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检察机关该怎样提供“更精更准更优”的检察产品呢?对于这样一道“必答题”,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履职自觉,抓住“平等保护”这个关键,坚持“一家人对待”“一碗水端平”“一条龙服务”,为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家人对待

  服务民企 做好顶层设计

  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机关能“做”什么,首先要看民营企业最迫切“需要”什么。

  2019年的元宵节刚过,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就率领一班人马,前往民营企业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调研,并现场主持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也就是在这次座谈会上,薛江武代表安徽省检察院党组首次提出,服务民营经济要坚持“一家人对待”“一碗水端平”“一条龙服务”。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不久,薛江武就一头扎进宣城、芜湖的多家民营企业问计问需。在安徽省检察院的带动下,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1254家民营企业,主动对接民企需求,帮助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此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还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将3167名民营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请进来”,实现双向互动。

  服务好民营经济,更重要的在于做好顶层设计。

  在双向互动的基础上,2018年12月,安徽省检察院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意见”,直面民营企业遇到的痛点、难点、阻点,明确执法司法标准。2019年4月中旬,安徽省检察院又下发“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强调要严厉打击侵害民企犯罪活动,优先办理保护民企权益案件,依法审慎办理民企涉罪案件,加强对涉民企案件的法律监督。

  “十条意见”和实施方案,连同近年来安徽省检察院先后出台的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等4个指导性文件,成为服务安徽经济“半壁江山”的法治屏障。

  在这些检察政策的“导航”下,江淮大地上,一幅幅护航民营经济的画卷正徐徐展开。

  ——全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民营企业涉法涉诉受理、敏感疑难案件指导办理、民企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

  ——围绕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主题,沪苏浙皖四省市的检察长共同签署《关于依法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举办“送法进民企”专题法治讲座,为来自全省各行业的80多位民营企业家“案说”法律风险。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这样的法治讲座180多场。

  一碗水端平

  直击痛点 保障人身、财产权益

  人身和财产权益能否得到安全保障,是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安徽省检察机关“直击”这一痛点,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相关犯罪活动,特别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的犯罪。

  2019年10月14日,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随着被告人黄某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困扰国通矿业公司多年的烦心事终于化解。

  国通矿业是一家民营企业,位于濉溪县四铺镇北陈村,被告人黄某担任该村村主任。2013年以来,黄某利用其强势地位,纠集他人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并以“出面调停”为借口非法牟取利益。国通矿业部分院墙、房屋被毁坏,当地警方却不予立案。

  濉溪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振峰告诉记者,2019年1月18日,该院在收到国通矿业提出的立案监督申请后,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天后,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多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保护了该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1月,对于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安徽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364人,起诉716人,同比上升114.37%。

  面对该立不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和适用强制措施不当、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这些民营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司法“阻点”,安徽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自2019年7月起,开展了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两个专项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针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监督撤案和纠正违法4件。对于民营企业家被采取羁押措施的案件则坚持每案必审,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4件,被采纳90件,避免或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李某是中华世纪之光阜阳文化艺术中心副主任兼项目公司经理,全面负责阜阳艺术职业学院的筹建工作,因涉嫌合同诈骗被临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李某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据临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闫俊强介绍,该院审查后发现,此案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李某认罪悔罪,其近亲属积极赔偿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而此时,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正值履约关键期,如继续羁押李某,将严重影响项目进展。经过审查,临泉县检察院决定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从而为重大项目的正常建设创造了条件。

  2019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展“深化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和“民事执行监督推进年”活动,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生效裁判、虚假诉讼、审判机关怠于执行行为的监督力度。2019年1月至11月,共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4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8件,提出民事行政执行检察建议31件,同比均呈数倍的上升。

  一条龙服务

  聚焦权益保障 畅通绿色通道

  “请问信访人,以上受邀人员与你是否存在影响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果有利害关系,你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不申请回避。”2019年 12月11日上午,薛江武主持的一场信访听证会正在安徽省检察院举行。信访人是来自六安市的一位民营企业家,2019年7月,他给安徽省检察院写来信件,反映其所在企业因为涉嫌单位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请求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接到来信后,安徽省检察院立即转交六安市检察院办理。接着,又派员前往原承办这起案件的检察院,查看原案卷宗材料,听取承办人及相关人员意见。据了解,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于对该企业性质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认定上存在较大争议,案件一直未有定论。

  为依法审慎稳妥处理这起涉民企案件,2019年11月28日,薛江武前往六安,就该信访案审查中的一些问题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了本场公开审查听证会。

  听证会结束的第二天,薛江武就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对这起单位受贿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结合听证意见,依法决定对这家民营企业不予起诉。

  一年来,聚焦权益保障,安徽省检察机关全面畅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涉民营企业信访案件。在各级检察院的检务工作区设立民营企业服务岗,对接收的涉及民营企业的来信来访材料,确保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督促办案部门3个月内进行办理情况或结果答复。据统计,2019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受理的800多件涉民营经济保护的群众来信,均得到及时办理。

  在办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时,安徽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开展涉案民企背景调查,认真评估司法办案活动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力求做到依法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

  2019年1月至11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共不批准逮捕436人,同比上升6.34%,不捕率为25.68%,高于普通刑事犯罪总体不捕率4.31个百分点;不起诉216人,同比上升11.92%,不诉率23.35%,高于普通刑事犯罪总体不诉率18.37个百分点。

  没有民营经济的振兴,就没有安徽经济的振兴;没有民营经济的稳定发展,就没有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稳定。安徽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运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解好“必答题”,善做“选答题”,勇做“附加题”,切实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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