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福来村村民张某因非法采伐长江岸边的2株红豆杉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上诉期间,在检察官的教育引导下,他自愿认罪认罚,就地补栽黄桷树90株,后检察机关建议从轻处理,前不久,二审法院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一案例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守护三峡库区绿色发展的一个缩影。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9个区县均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心地带。从2018年8月开始,二分院汇集辖区擅长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32名检察官,推行“内部联动、上下协同、尺度统一”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一年来,共起诉生态环保领域刑事犯罪181件300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19份,督促相关部门清理非法占用河道40.2公里、清除垃圾7116吨、补植林木20万余株、放养鱼苗120万余尾。
用足刑事手段:严惩涉长江生态环境刑事犯罪
城口县位于渝川陕三省市交界处,森林覆盖率达67.3%,地表水属于长江水系。
2016年,城口县工业园区某公司所属的电解金属锰废渣处置场地下膜破裂,该公司职员袁某同意施工队埋设暗管,数十次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经监测,污水含锰的浓度超出国家标准72倍。案发后,城口县检察院按照指定管辖,移送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袁某等3人因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
据介绍,早在2012年,重庆市检察院就在二分院辖区试点,9个区县的环保案件由万州区检察院统一审查起诉,以统一办案标准、加大打击力度。二分院以试点为契机,指导万州区检察院对犯罪手段隐蔽、危害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废水偷排、有毒有害污染物倾倒、危化品泄露、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快捕快诉,并会同公益诉讼部门“一案两查”。
在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中,二分院常态化实行“刑事+公益”“一案两查”制度。2018年,该院辖区从刑事案件中排查出公益诉讼线索138件,立案39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
用好检察建议:把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
三峡库区是全国最大的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维系全国35%淡水资源涵养和长江中下游3亿多人饮水安全。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的二分院积极通过公益诉讼巡查,保护一江碧水。
今年6月26日,二分院检察长刘晴带队巡江,发现一处污水直排长江的线索,于当天交云阳县检察院办理。调查发现,盘龙街道盘石中学外侧发现生活污水直排长江。
8月20日,云阳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璋剑向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盘龙街道办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采取措施,挖掘多个污水处理池,将池中污水抽入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联系环境综合整治公司,完善市政管网,彻底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今年8月27日,巫山县检察院在办理某水泥厂污染环境案中发现,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遂向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制定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底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和生态修复竣工验收。
与此同时,基层检察院不断创新生态检察工作,巫溪县检察院联合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检察室,开州区检察院聘请40名环保所长为生态保护联络员,忠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出台《河库生态环保保护协助办法》,为完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提供了实践支撑。
用活监督回访:合力推进山清水秀建设
“现在喝水放心了。”2018年9月23日,开州区岳溪镇龙王村村民吴贵菊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刘红艳说。
2018年7月,二分院办理一起跨区县环境污染案,万州区后山镇某村畜牧污水直接排入开州区岳溪镇双龙水库,涉及当地上万人饮水安全。当年9月,二分院收到万州区环保局整治彻底的回函后,组织检察官现场回访,见群众喝上干净水,办案检察官的心才放了下来。
法律监督跟踪不限于某一环节,而是贯穿诉讼全程。今年3月12日,二分院出台《开展长江流域(渝东段)入河排污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对诉前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跟进。
监督回访,不限于系统内部,还向社会各界开放。2018年10月18日,二分院邀请26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查长江,共同见证“检察蓝”守护“长江绿”的效果。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石淑兰动情地说:“二分院在维护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过程中,组织严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值得肯定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