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主任您看,这些零部件就是我们上个月刚接到的订单,现在大家加班加点地赶工呢……”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民行部主任陈俊来到某机械企业进行回访,看到车间内一片繁忙景象,心中非常欣慰。
去年12月,定海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微信平台接到群众举报,称该企业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建厂房,遂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自2014年起,该企业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定海区某镇建造厂房,占地面积达1.5万余平方米。而该企业作为当地政府扶持的民营企业,建厂时无偿使用了上述土地,未走合法审批程序。国土部门发现该违法行为后,责令企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但该企业缴纳完罚款后,迟迟未退还土地,继续在厂房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国土部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指定企业所在地的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对非法占地处罚事项的强制执行。
定海区检察院多方调取相关材料,多次到涉事企业实地走访,发现在法院作出裁定一年多的时间里,该企业仍原地未动。今年2月2日,定海区检察院依法向企业所在地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在检察建议发出20天后,该院便收到镇政府复函,称该企业已将违法占用的国有土地及厂房如数退还。
至此,被占用5年之久的1.5万余平方米国有土地终于收归国有。该案也成为舟山市单案追回国有土地面积最大的公益诉讼案。
案件已经办结,但是检察工作并未结束。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定海区检察院了解到,涉事企业是一家热心公益的民营企业,解决了当地大量居民特别是残疾人就业问题,多年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好。
“案子要办,企业也要保。”为了达到既保护土地资源和国有财产不受侵害,又兼顾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发展的目的,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多次带队与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沟通,发现该企业用地审批手续迟迟不全的原因,一定程度上是政策变动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只要企业用地手续齐全,就是合规合法的。”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所在的地块正统一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最终,土地以付租金形式租赁给企业,并由镇政府督促企业补全相关手续,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谢谢检察院,是你们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干事创业有了更好的权益保障,今后企业也会在合法合规中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回访结束时,该企业负责人握着陈俊的手说。
“不能机械办案,要多问几个为什么,挖掘深层次原因,既要办好案子,也要服务好企业。”在定海区检察院检察长乐志盛看来,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影响投资发展环境,这些都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所要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