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你们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情。”近日,黑龙江省集贤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单某家中,对其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躺在床上的单某激动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2018年10月,单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路上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对方人和车都没受到大的损伤,但是事故却造成单某颅脑严重损伤,锁骨及肋骨多处骨折,最终丧失劳动能力。这使得原本一贫如洗的家雪上加霜。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集贤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过家庭走访、审查案件证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单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生活和劳动能力基本丧失,且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意见均无异议,并愿意接受处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该院经讨论决定,对单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单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于是,集贤县检察院对单某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派出所办案民警、单某所在村委会主任参加了公开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