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法制频道 > 法制频道 > 法制天地 > 正文

“案管+控申”新机制提升检察产品“满意度”

2019-08-06 15:53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自2018年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将案件管理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人民监督办公室整合成立检察第八部,笔者结合实践提出下列建议,以期为提升检察产品质量助益。控申案件中很多是经历侦查、公诉、一审、二审等多个诉讼程序的案件,要从控申检察司法救济的属性出发,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其核心就是通过办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人民群众作为检察产品的体验者对检察产品不满意可以通过控告、申诉等方式提出诉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自2018年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将案件管理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人民监督办公室整合成立检察第八部,笔者结合实践提出下列建议,以期为提升检察产品质量助益。

  把好案件管理监督三道关口,不断提升检察产品的质量。一是深度细化流程监控。实行捕诉一体办案后,有必要通过深度细化流程监控来强化内部制约,根据办理各种类型案件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性规范要求细化设置案件流程监控内容,用以督促引导规范办案。二是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在细化落实最高检质量评查规定开展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的同时,有必要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与跟庭评查相结合的机制。三是积极发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引领作用。建立业务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健全综合分析与专题分析相结合机制,在深度分析数据发现问题上狠下功夫。当前尤其要注重探索提高业务分析水平的技巧,深刻分析研判突出问题,为提升办案质量提供有力参考。

  多渠道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充分保障涉及人民群众“用户体验”的知情权参与权。要积极推动“检察开放日”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常态化,在“请进来”的同时,更多“走出去”,更加突出对检察工作宣传和为人民群众服务这两大功能;切实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拓宽获得生效裁判文书渠道,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进一步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作为第三方参与,并适时将公开审查的现场搬到群众周围;积极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公开案件信息,收集各方意见,加快建设网上网下相衔接的检察服务大厅,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积极适应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调整变化,探索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的方式,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检信访矛盾化解以及检风检纪督察等活动。

  增强控申检察工作四个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用户体验”满意度。一是服务群众意识。要深入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以小信件、大民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群众来信工作;在接访中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真心实意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办案中要把认定的案件事实和处理依据用群众听得懂的“方言”和“土语”讲给群众听,深入浅出地解开人民群众的“法结”和“心结”。二是权利保障意识。控申案件中很多是经历侦查、公诉、一审、二审等多个诉讼程序的案件,要从控申检察司法救济的属性出发,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三是程序公正意识。要深刻认识到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要做到办准办好案件,就要增强程序公正的意识,认真学习“大国工匠”精神,专心、专注、专业地办理案件,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办案,不枉不纵、客观公正。四是矛盾化解意识。在新的社会环境下,人民群众对司法检察的关注度日益增加,诉求也更加复杂多元,每一起案件都与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相关。要把化解矛盾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始终,要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信访矛盾纠纷,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案件蕴含的公平正义。


初审编辑:李瑶瑶
分享到:
./W02019080657346936896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