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给我这个认罪认罚的机会,以后我一定做个守法公民……”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积极协调下,辩护律师在银川市看守所认罪认罚提讯室,现场见证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全过程。签下名字后,杨某一直忐忑不安的心终于踏实了一些。
今年,杨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羁押于银川市看守所。办理该案的检察官综合案情,认为杨某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且主观恶性不大,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便联系驻所检察官。因杨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根据认罪认罚制度,办案检察官认定可依法从宽处理。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5月底,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邀请该市司法局、看守所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席会议,围绕相关法律规定,细化落实举措。会议明确由银川市看守所开通绿色通道,提供认罪认罚提讯室,市司法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上前城地区检察院对各环节开展全程同步监督。随后,该院积极协调银川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专门设置了5间认罪认罚提讯室。
“以前提讯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都要排队使用提讯室。今天在专门的认罪认罚提讯室,半个小时就能完成整个提讯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杨某案件的主办检察官说道。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人权保障,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我院将继续全力保障这项制度的顺利开展。”上前城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晓东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