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捕后判轻刑的案件有2件,根据刚才报告中列明的原因,说明我们在促成刑事和解、做好矛盾化解方面还有提升空间,请相关部门加以落实,下期检委会上汇报落实情况。”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媛在听取了该院案管部提交检委会讨论的相关报告后作出上述要求。
近年来,慈溪市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建立健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有力提升了业务决策、法律监督工作水平。该院案管部每月向检委会提交《全院办案情况通报》《不捕案件情况通报》《诉判不一案件情况通报》等9个报告,使检委会委员全面了解该院检察业务工作情况,为业务决策提供了精准的依据。如该院检委会在每月讨论的《全院办案情况通报》中发现取保候审简单案件办案周期普遍偏长这一问题,要求公诉部门调整办案力量,成立“简案组”,专门办理此类案件,使得该类案件办理速度明显加快,平均办理周期较以往缩短了10天左右。
“业务数据可以判断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加大监督的力度。”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陈云祥说。针对日常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分析,供领导决策参考。如一段时期内公安机关将存疑不捕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该类案件起诉难度大、审限很长,甚至发生了信访事件。为此,该院对近三年存疑不捕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梳理出存在的问题,以瑕疵通报的形式向公安机关指出,引起了高度重视;又如针对危险驾驶案件中,公安机关刑拘天数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这一问题,该院案管部门对此进行专项统计分析,形成报告向人大、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通报,促使公安机关加以整改,刑拘天数未达7日的比例从2017年的20%下降到去年的8.73%。
“业务数据是检察工作的‘晴雨表’,可以判断出哪项检察工作存在问题,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该院分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沈丽群说。针对业务数据反映出的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如针对上文提到的办理存疑不捕案件质效不高这一突出问题,该院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创新项目工作组,加强存疑不捕案件跟踪,分析问题的症结,并与公安机关制定《关于提高存疑不捕案件办理质效的意见》,建立起存疑不捕案件会商机制,要求该院在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前要与公安机关会商,听取公安机关意见,并督促公安机关做好补证工作;同时,公安机关对存疑不捕案件再次提请批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前要与该院会商工作。该机制有效解决了该类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刊用,被评为2018年度宁波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优秀创新项目成果奖,并在宁波市检察机关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