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至7月3日,无锡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15名检察人员和聘请的3名专业审计人员正在对无锡监狱进行常规巡回检察,图为7月1日检察官对监狱劳动现场进行巡察。
最高检决定今年7月1日全面推开巡回检察,而江苏省检察机关从去年9月起就全面推开了。经过10个月的探索,摸索出了一些经验,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近日,江苏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到江宁监狱反馈一个月前交叉巡回检察情况,同时送达一份检察建议,两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第一次接受省检察院组织的巡回检察,第一次接到省检察院的反馈意见,江宁监狱负责人坦承“有点意外”,但表示“会按照监督意见的要求认真整改”。
该省检察院组织的另两个交叉巡回检察组也分别向徐州监狱、丁山监狱当面反馈了交叉巡回检察意见。
江苏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表示,目前该省检察院正在跟踪监督整改情况。该院将运用好这次交叉巡回检察成果,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巡回检察工作。
省院统筹,三个组“推磨式”交叉巡回检察
“这个床板坏了,钉子裸露;这个监室有窗户玻璃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在江宁监狱某监区进行安全防范检察时,徐州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魏东发现问题,当场提出了口头纠正意见。“好的,我们立即整改。”监狱方即知即改,第二天就向巡回检察组作了反馈。
这是巡回检察的一个场景。今年4月15日至19日,由江苏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带队,徐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4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3名书记员,对江宁监狱开展巡回检察。
同时,类似的场景也出现在徐州监狱、丁山监狱。巡回检察这两个监狱的检察干警分别来自无锡市、南京市检察院。南京、无锡、徐州3个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骨干力量,组成3个交叉巡回检察组,由省院带队,分别对丁山监狱、徐州监狱、江宁监狱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回检察。
这次交叉巡回检察可谓全面深入。以江宁监狱巡回检察组为例,在5天时间里,检察组听取了监狱和监狱检察工作汇报;深入在押人员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实地察看;与服刑人员随机口头谈话150余人次,抽取、组织服刑人员填写140份问卷调查表,和服刑人员单独谈话形成谈话记录26份;调阅监区巡查记录表、罪犯计分考核台账等资料;调取和查阅部分罪犯减刑、假释卷宗材料;与民警个别交流谈话等。
巡回检察发现,江宁监狱依法监管、文明执法,监狱对罪犯“五大改造”效果总体较好。但也发现在安全防范、教育改造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监控拍摄画面不清晰、罪犯食堂工作区网络电箱有电线裸露、物品管理有疏漏等。
江宁监狱迅速整改纠正,有的在检察结束前就已整改落实,并向检察组反馈了情况。
巡回检察也受到了服刑人员的欢迎。魏东告诉记者,他在和服刑人员谈话时,明显感到他们对检察官的信任,愿意提供情况,巡回检察组收到了6份服刑人员控告申诉材料。
无锡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丁开红从1997年开始就从事监所检察工作,他在参加对徐州监狱的交叉巡回检察后说:“省院这次组织交叉巡回检察效果蛮好,检察的视角不一样了,能够发现原来发现不了或熟视无睹的问题。”
从无锡试点到全省推开
2018年5月,最高检决定启动监狱检察重大改革,改“派驻”为“派驻+巡回”,选择8省(区、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同年7月,最高检指定增加江苏为巡回检察试点地区,而江苏省检察院综合考虑近年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情况后,选择了有3所监狱、信息化程度高的无锡作为试点任务的承担者。
无锡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市人大等报告试点工作情况,主动与辖区3所监狱沟通协商,争取理解支持。在调配巡察力量方面,整合全市两级院执检人员,建立了3个巡回检察组,另外各监狱配置轮值检察官不少于2人,以配合巡回检察并承担日常工作;还组织了两次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专题培训班,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
信息化是无锡市检察院的强项,当年8月底该院就初步建立了包含在押犯基础信息、监狱执法信息、监狱监控视频等内容的刑事执行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在检察办公场所实时调看、回看监狱监控视频、复听罪犯会见与电话录音、查询监狱执法信息等功能。在监狱内部局域网建立巡回检察公告窗口,在各监区及会见室设置检务公开展板和检察信箱,向在押人员及其亲属发放检察官约见卡、联系卡等,畅通控告申诉举报渠道。
对于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的区别,丁开红很有感触:“过去派驻检察时,‘有事就处理,没事就转转’,工作是点状的、分散的,不集中、不深入,而巡回检察要求全面深入,坚持问题导向,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比以前大,要求更高,效果也更好。”
2018年9月,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江苏省检察院下发通知,在全省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同年11月,江苏省检察院和该省监狱管理局联合召开全省巡回检察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市借鉴无锡试点经验,大力推进巡回检察工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张晓伟要求各监狱积极配合支持,确保巡回检察工作落地生效。
巡回检察在江苏各地紧锣密鼓开展。作为专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南京市钟山地区检察院,为开展巡回检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和南京辖区7所监狱管理方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该院二处副处长周垒介绍,从2018年12月至今年3月,该院共组织53人次,对7所监狱全部进行了常规巡回检察,每次巡回检察时间在5到8天。每次巡回检察,都会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检察清单,并根据检察情况及时调整;既全面深入检察罪犯的生活、学习、劳动场所,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谈话对象等,注意发现违规违法线索,如在浦口监狱巡回检察时就发现了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在南京监狱巡回检察时,受理了一起受贿案件线索及法官违法办案线索,均按规定移送。巡回检察结束后10天内向监狱方通报情况,7次巡回检察共向监狱方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各7份,监狱方也在15天内反馈了整改情况。
周垒告诉记者,由于沟通在前,宣传充分,各监狱都很配合支持。在浦口监狱巡回检察时,监狱方每天根据检察情况及时整改。监狱方表示,巡回检察不是挑刺,而是帮他们弥补漏洞,通过外力能够帮助他们整改一些熟视无睹的顽疾。
有收获、有问题、有建议
一线情况到底如何?试点遇到了什么问题?江苏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裴以冈告诉记者,在认真研判各市院月报的基础上,今年1月至4月,该省检察院对设有监狱的10个市中的8个市展开调研督查。调研发现,各地对监狱检察工作更加重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纠正的问题多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在试点期间共发现监狱执法问题511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59件,监督质效大幅度提升。
除了规定动作,各市检察院在工作中也作了不少探索。在机构组织方面,南京邀请法医、盐城邀请人大代表、连云港邀请消防部门参加,有利于发现问题,提高质效;因力量有限,为防止“脸熟”,有的地方采取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轮换检察。在工作方法上,采取畅通诉求渠道、开展问卷调查、邀请知情人介绍情况、预判监狱执法问题等,做到对工作对象心中有数;对直接关乎服刑人员权益的适用禁闭、使用戒具、高危管控等执法活动逐人逐案检察,对其他执法活动随机抽样检察。
调研还发现,各地检察机关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人员配备不足,工作模式没有根本改变,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等问题,于是逐一开出整改“处方”,督促相关试点检察院补齐工作短板。
巡回检察试点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作为一项新工作,遇到问题在所难免。
周垒告诉记者,巡回检察与过去的派驻检察相比,过去是按部就班的常规工作,现在是要主动找活干,但少数干警认识不到位,需及时转变司法理念。要加强调研总结,对一些普遍性问题要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解决;还要和监狱方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获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魏东认为,为了更好地解决“熟人熟事”的弊端,巡回检察组的成员要及时轮换。他建议省院加强统筹推进地区间交叉巡回检察有序开展,并逐步将交叉巡回检察人员扩大到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将交叉巡回检察对象扩大到全省所有监狱。他还建议借用“外脑”,组建包括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审计、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辅助巡回检察专家库,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进一步增强巡回检察质效。
江苏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朱昊表示,监狱的最大任务就是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为社会输出“合格产品”。该省检察院将进一步促进交叉巡回检察常态化,制定加强巡回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希望最高检和司法部建立对监狱改造质量的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