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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惩毒品犯罪创建无毒天府

2019-06-24 10:05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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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检察院走进南溪职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方位打击毒品犯罪生态链,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新成效。

   

  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筠连县检察院走进南溪职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在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方位打击毒品犯罪生态链,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新成效。近三年来,该院多次被四川省禁毒委评为禁毒先进集体,成都、宜宾等地19名检察干警被评为禁毒先进个人。

  精准指控:2.6万余起案件实现100%有罪判决

  据统计,2016年1月至今年5月,四川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毒品犯罪2.6万余件,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要实现精准指控,案件侦查质量是基础。我们采取重大新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一般案件强化沟通的方式夯实案件质量。”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6年5月以来,瞿某利用曾为某止咳水药品推销员的身份,找到原来的客户零星分散购买大量止咳水,加价后通过网络贩卖给他人牟利。公安民警在四川省江油市将瞿某抓获,现场缴获止咳水2400包。

  “止咳水含可待因成分,属国家管制的能使人成瘾的精神药品。该案是我市第一起止咳水新型毒品案,依据与检察机关会签的文件,我们邀请江油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江油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说。

  2017年8月,江油市检察院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参加案件研讨,提出固定微信聊天记录、调取快递物流信息等意见,及时锁定瞿某贩卖毒品的证据。

  2018年3月18日,江油市检察院以瞿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江油市法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24日,法院采纳指控意见,结合认罪等情节,判处瞿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为形成严惩毒品犯罪合力,四川省检察院早在2016年便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建立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明确公安机关在侦办重大新型毒品案件时,检察院可依邀请或主动介入侦查。

  四川各地结合实际,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细化提前介入的范围、时间、职责等。2017年1月至今,该省已有156个基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重大新型毒品案件695件。

  “我们不仅要求重大新型案件提前介入,还要求一般案件在退回补充侦查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构建良性的配合与监督关系。”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018年4月1日晚,邓某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的家中容留他人吸食冰毒。4月2日,公安民警抓获4人,并现场查获冰毒24.5克、麻古3.9克。同年6月15日,公安机关以邓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移送龙泉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被告人3月份一次性购买了40克冰毒,案发不到半月仅剩20余克,其余毒品去向何处?被告人辩称是自己吸食了,其他的则闭口不谈,种种迹象表明其可能系以贩养吸人员。”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牛莉博阅卷后分析。

  牛莉博在与侦查人员充分交换意见后,依法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明确提出补侦的方向为贩卖毒品罪,需补充调取手机微信、短信和通话记录等证据。

  2018年9月21日,在夯实邓某贩卖毒品证据链后,龙泉驿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邓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总结实践中已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四川省检察院于2018年7月联合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和完善证据工作指引》,明确退侦必须加强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当面沟通力度。

  “强化与侦查机关沟通,不仅最终保证案件诉得出、判得下,而且侦查机关对我们的监督更心悦诚服,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逐渐增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正落地见效。”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精准监督:全方位打击毒品犯罪“生态链”

  四川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推行“一案三查”办案机制,既注重审查本案中被告人的遗漏罪行,又积极追查上下游遗漏罪犯,还深挖彻查毒品犯罪经济线索,严惩毒资洗白犯罪。

  2018年9月25日,乐山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犍为县法院关于被告人杨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判决,改判为洗钱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万元。至此,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共同努力下,历时三年多的四川省首例以洗钱罪打击毒品犯罪抗诉案告捷。

  “本案不仅将被告人立案追诉,而且旗帜鲜明地以洗钱罪抗诉到底,昭示我们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信心。”乐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芳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5年1月,犍为县检察院在审查唐某等人制造、贩卖60余公斤冰毒案时发现,被告人杨某与唐某认识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并非婚生育一子,而后杨某在家照顾小孩,无工作和经济来源,却拥有住房、轿车和价值420万元理财产品等资产,具有洗钱的重大嫌疑,遂要求侦查机关对杨某立案侦查。

  案虽立,但杨某辩称自己只知道唐某在做工程,不知道他给自己的钱是唐某制贩毒所得。2016年1月29日和2017年12月28日,犍为县法院一审以及经检察院抗诉发回重审后,都仅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责任。

  2018年7月15日,该案请示至四川省检察院,省院派出办案骨干成立省市县联合办案组,采取走访被告人邻居获取家庭背景资料、调取银行流水逐一核对资金来源去向等一系列自行补充侦查手段,最终锁定杨某主观明知唐某制贩毒品仍转移隐瞒毒资的事实,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往打击毒品犯罪案虽多,但成功监督涉毒上下游犯罪和资金流向犯罪的案例并不多。”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坦言。

  针对这种情况,四川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实行“一案三查”,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据悉,2017年4月至今,该省检察机关共深挖漏犯648人,漏罪1366个,以洗钱罪,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等追究刑事责任22件78人。同时,省院还指导成都、乐山、眉山等地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银行等建立了反洗钱长效机制,对毒资逐步构建起全方位打击防范体系。

  深入查找症结:279份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应

  2017年11月7日,被告人谭某在其租住的四川省武胜县沿口镇房屋内,容留多人一起吸食冰毒,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将其抓获。2018年5月22日,武胜县公安局以谭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武胜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案情并不复杂,但我们在审查中发现,被告人租住的房屋属公租房,该房被违规转租且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暴露了公租房在申请审查和后续监管环节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武胜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陶瑜介绍说。

  该院一方面依法审查后以谭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武胜县法院提起公诉;另一方面通过走访群众等方式,进一步印证公租房转租存在着监管漏洞,遂向该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

  今年4月17日,武胜县住建局书面回函称,已对全县2000余套公租房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30余户进行清理,并完善了公租房管理机制。

  据悉,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四川省检察机关就办理毒品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共发出279份检察建议,并通过抄送上级党委、“回头看”等方式,实现检察建议100%落地,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

  此外,四川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连续3年共选派87名优秀检察干警到毒品危害严重村担任“第一书记”“禁毒专职副书记”或“禁毒专干”,主要承担整治外流贩毒等职责;连续7年采取省市县检察机关“三级联动”方式开展禁毒宣传,受教育群众达110余万人次,尤其是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的全省“巡回庭审进高校”“巡回庭审进职中”等禁毒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四川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专项打击与综合治理并重,为我省禁毒形势总体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评价道。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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