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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盗采江砂

2019-05-22 09:15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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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采砂执法力度,确保武汉水域安澜。”新春伊始,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收到年前发出的检察建议的复函,看到水务部门回复中“新增视频监控点”“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追究制”等回函举措,该院公诉部负责人,承办检察官陈冬对肃清非法采砂顽症充满信心。

 

  “我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采砂执法力度,确保武汉水域安澜。”新春伊始,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收到年前发出的检察建议的复函,看到水务部门回复中“新增视频监控点”“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追究制”等回函举措,该院公诉部负责人,承办检察官陈冬对肃清非法采砂顽症充满信心。

  2018年3月9日凌晨,在江面连续非法采砂6天的姜某、秦某等6人被巡逻至此的公安、水务部门人赃并获,之后,组织者吴某、姜某等12人相继落网。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盗采、转运、销售一条龙的采砂团伙现出原形。2017年11月至次年3月,吴某同姜某等人采取先获取购砂订单,再组织采砂船、吊机船盗采江砂,现采现卖的方式非法采砂2万余吨,从中牟取暴利。2018年10月18日,江汉区检察院将全案合并审查起诉。

  历经两度退查,陈冬终于将绑在这条非法采砂利益链上每个人的作用地位梳理清楚,也更加明确该案不同以往。“以前采砂与销售环节分离,采砂者涉嫌非法采矿罪,购砂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本案是先有订单,运砂船与吊机船通过姜某调度在现场接应,存在事前通谋,所以在案人员皆应以非法采矿罪共犯论处。最终,检委会支持了承办人意见,12月1日,该案起诉至法院。

  “现在的采砂船大多是吨位不足2000吨的小船,采一船卖一船,江砂一旦被销赃便再难查获;现场抓获的,涉案金额可能达不到5万元,只能行政处罚。本案亦然,若不是查到账本,也面临取证难题。”等待开庭期间,陈冬思考、总结了办理该案时遇到的诸多难点,向水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

  “水务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创新执法智慧,在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检察建议中,陈冬力促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运用行政处罚权,对因非法采砂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进行电子建档,同时打破信息壁垒,向司法机关开放数据库查询,确保对累积到量刑标准或符合两年内有行政处罚前科的采砂者,即可进行刑事处罚。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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