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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后,被不起诉人再次悔过

2019-05-17 16:2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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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北京某物业公司的办公室里,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张伟、董锫锫两名检察官正在对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两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日前,在北京某物业公司的办公室里,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张伟、董锫锫两名检察官正在对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两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据了解,在这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谷某未按照游泳场所安全生产规定在其经营的游泳馆配齐3名救生员,在游泳池内尚有学员练习的情况下,仅留一名救生员周某。案发当日,周某违反救生员行为规范,在工作期间浏览手机,造成一名被害人溺亡。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董锫锫考虑到谷某、周某均系自首,到案后自愿认罪悔罪并具结悔过,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且周某为在校研究生,本着挽救、教育的方针,决定对二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公开宣告会上,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坐满了这间不大的办公室,受邀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两名人大代表。检察官对谷某和周某现场开展释法说理和训诫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周某说。二人均真诚悔过,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绝不触碰法律底线。物业公司经理也表示今后将着力做好管控和安全培训工作,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昌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洪磊介绍,从2017年3月起,该院就正式启动了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联合区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在该院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该院专门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建立律师值班制度,设置专业化办案组织,制作了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函、指定值班律师函等相关文书模板。

  据介绍,目前,昌平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半数以上,对比其他案件平均20天的办案周期,认罪认罚案件平均办案周期只需要6天至7天,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采纳率高达99%。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了繁简分流、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的建立,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使司法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洪磊说。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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