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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损人民币尊严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2019-04-08 16:54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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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马豹子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成武县第二中学高级教师许富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人民币的信誉和流通秩序。

   

  全国人大代表许富华

   

  全国人大代表马豹子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成武县第二中学高级教师许富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人民币的信誉和流通秩序。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

  许富华介绍,所在的山东省成武县尤其是农村地区,很多群众不了解购买、使用模仿人民币的冥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为此,许富华提出三条建议。首先,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应当对该类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亲人讲起,让人民群众知道购买模仿人民币的冥币行为的违法性,自觉抵制和拒绝购买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以合法形式缅怀先人。

  其次,各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整治生产、销售模仿人民币的冥币的行为。对违法商户没收货品,批评教育,摊主提高了意识,自觉不再进货,生产商就没有了销售渠道,这样才能真正从源头遏制模仿人民币的冥币的出现。而对于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环境污染、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都有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身影,对于生产、销售模仿人民币的冥币的行为,必要时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来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清明节是祭奠逝者、缅怀先烈的重要传统节日。许富华认为,我们要不忘初心、秉承传统,告别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生态、低碳的祭扫方式来祭祀先人,这才是我们对先人最好的告慰和缅怀,也是清明祭祀的重要意义所在。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王天润)在祭祀用品市场上流行的高仿人民币的冥币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已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这是对人民币尊严和形象的极大玷污,更是对社会公益的侵害,必须采用法治的手段加以治理。”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党支部书记马豹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维护人民币尊严,检察机关应该大有作为。

  马豹子认为,祭祀用品市场上流行的高仿人民币的冥币损害了人民币的尊严,生产冥币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焚烧冥币还会释放有害气体,污染环境,对人体也有一定的危害。更有甚者,因焚烧冥币引发的山林火灾也屡见不鲜。“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又工作在农村,对这个问题的体验可谓是‘零距离’。”马豹子介绍,每年清明节前,农村随处都能看到焚烧冥币祭祀的场景,尤其是在山区,用“山山冒青烟,谷谷响鞭炮”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近年媒体报道多起因祭祀引发山林火灾的案件,教训深刻。”马豹子说。

  马豹子认为,清明扫墓始于秦、盛于唐,相传至今。在我国农村,冥币是非常普通的扫墓用的祭祀用品,从古至今延续了上千年。时至今日,如果纯粹认为冥币属于封建迷信,简单地取缔了之,在目前条件下,不太现实。因为中国人自古崇尚孝道文化,而清明节祭祀先人又是传承和弘扬孝道文化的一种方式。鉴于此,马豹子认为应采取“堵”和“疏”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加以解决。

  “所谓堵,就是切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依法加强对野外尤其是林区用火的管控,对构成失火犯罪的严厉打击;所谓疏,就是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祭扫理念和祭扫习惯,比如倡导网上祭扫等。”马豹子解释说。

  3月18日,央行就《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马豹子说,“这个问题早就该管管了。”马豹子同时建议,对于“售者”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违法者处以高额罚款”,而对于“制者”,仅作经济处罚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方面,检察机关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该主动作为。”马豹子举例说,比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再如向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等,建议研究尝试这些方法和措施,把检察职能履行好、把公共利益维护好。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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