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秉公办案,今后我要更加守法经营,以回报社会。”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某企业负责人齐某找到了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一个劲儿地重复着感谢的话语。
2018年9月,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移送到辽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通过阅卷审查和实地走访发现,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公司抵扣税款,与以牟利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主观恶性明显不同。经讯问得知,齐某系沈阳市沈北新区知名民营企业家,他的企业系沈北新区的明星企业,企业现有职工40余人,年产值达1700多万元,年纳税额达90余万元。多年来,他积极投身光彩事业,系沈北新区光彩事业促进委员会委员,捐资助学达40余万元。
综合考虑齐某犯罪动机主观恶性不大,且有自首、坦白的情节,并积极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情况,该院对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的消息一出,看到企业经营的主心骨没倒下,不仅企业员工开始安心工作,而且企业的众多客户也开始放心继续和该企业商业合作。2018年底该公司年产值就达3000余万元。
谈到今年的计划,齐某说:“公司准备为周边群众和下岗职工提供20多个就业岗位,为50个困难家庭子女免费进行汽车维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