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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取证查清海上倾倒垃圾案

2019-03-27 10:36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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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们在‘海口市12345+河长共治监控平台’上发现11条信息,有市民举报海口市海甸岛恒大美丽沙音乐广场附近海域,长期有船舶向近海倾倒建筑垃圾。”

  鲁网3月27日讯 “不久前,我们在‘海口市12345+河长共治监控平台’上发现11条信息,有市民举报海口市海甸岛恒大美丽沙音乐广场附近海域,长期有船舶向近海倾倒建筑垃圾。”日前,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派驻永兴检察室干警向记者介绍,“调查过程中,我们及时用无人机取证固定了证据。”

  无人机拍摄画面显示:在海岸的一处临时码头上,不断有渣土车将工地内黑色淤泥和建筑垃圾倒入一艘无标识的大型货轮,再由大型货轮转运到小型货轮,小型货轮满仓后向北行驶1海里左右后,直接将垃圾倒入海中,随即返航。有三艘小型货轮按这种方式循环作业。

  经查,向海中倾倒垃圾的是海南中汇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他们向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临时停靠泊位,转运沙土,而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未能认真调查发现并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海上污染等侵害后果也未治理修复。

  对此,秀英区检察院及时向上级报告,海口市检察院随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已对海南中汇疏浚公司涉嫌非法倾废案立案调查,同时拆除临时停靠泊位。

  这是海南检察机关办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年2月,海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该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入海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陆源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海上污染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相对滞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五个方面问题开展。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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