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吗?”近日,在贵州省织金县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室里,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和余姚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正在询问小史的近况。
小史是贵州省织金县人,自小父母离异,父亲早亡,由奶奶独自抚养长大。2018年初,小史从贵州老家来余姚打工。没过几天,刘某因追求小史未果,持菜刀将其背部、大腿等处砍伤,致其重伤二级。案发后,刘某分文未赔,小史亲戚东拼西凑给她进行手术保住性命。但其左大腿的骨头被砍成小碎片,因没钱动手术而落下了残疾。正值芳华的小史遭遇脸上毁容、腿部残疾等打击,心理上无法接受,再加上其在余姚无依无靠,又无任何经济来源,便回贵州老家养伤。
余姚市检察院将小史的情况向宁波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经研判,宁波市检察院认为小史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按有关程序启动两级联动救助。考虑到小史已返回老家养伤,若要求其来宁波完成司法救助程序既耗费时间,大额的路费花销又会加重其家庭负担,宁波市检察院决定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异地发放司法救助金。
宁波市检察院、余姚市检察院在织金县检察院帮助下,核实了救助申请人小史的身份、账户等信息,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尽快完成了司法救助程序。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继续关注小史的生活和就业问题,帮助其摆脱因案致贫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