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24日讯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程颖(正厅级)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湖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检察院向荆门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荆门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颖在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玩忽职守,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