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17日讯 2013年10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宿迁市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生态保护类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以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截至目前,宿城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保护案件1500件,结案1479件,判处被告人1400余人,判处罚金380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00余万元。
宿城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遵循严格执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等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突出司法最后防线职能、推动建立司法机关与环境执法行政机关之间相互衔接的联动工作机制等创新措施,成为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宿迁样本。
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10余名专家“陪审”,生态审判具高度专业性
“我不知道危害这么大,我很后悔!”1月8日,一起生态环境案件的3名被告人在听了专家陪审员详细讲解了非法采矿的危害后,当庭失声痛哭。
2015年,宿迁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后,专家“陪审”成为宿迁生态审判中的一大特色。2016年至2018年间,宿迁在科研院校选任10余名专家陪审员,涉及环境监测、林木工程、土壤修复等领域,受聘专家参加专业案件陪审30余次,有效弥补法官专业性的不足。
对于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宿城法院主动邀请专家出庭。在审理洪泽湖水域孙某等22人在清明前后采用机动船的重量及速度采用拖网方式非法捕捞62吨螺蛳案中,宿城法院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又邀请专家证人出庭。最终,该案件被办成“铁案”,成为专业化审判的典型案例,入选江苏省2017年度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
旁听人员达万余人,生态审判具有广泛“影响力”
为加大洪泽湖、骆马湖、新沂河主要水域盗采黄砂的打击力度,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间,宿城法院先后10多次将庭审现场搬至湖边河畔开展巡回审判,累计旁听人数超过3000余人,对于非法采砂均适用监禁刑,判处高额罚金,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处没收采砂船只,在群众拍手叫好之际,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
5年来,宿城法院将巡回审判作为传播生态司法理念的法治大课堂,通过审理一案威慑一片教育一方,放大生态保护的社会效果,有效保护宿迁生态环境。
针对全市生态案件的区域性分布特征,自2014年12月起,宿城法院选取不同类型典型案件到三县两区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实现三县两区巡回审判的全覆盖,旁听人员累计超过1万余人。
加强公益保护,审理好社会高度关注的典型案件,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
宿城法院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契机,多次召开座谈会,就公益诉讼个案管辖、起诉受理、审理流程,加强沟通与协调,加大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同时,夯实内功,审理好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诉沭阳县农业委员会不履行林业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案是宿迁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第三人仲某盗伐沭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内杨树合计253棵,以盗伐林木罪被判处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刑事案件生效后,沭阳县农委在收到检察建议2个月内仍未履行林木监管职责,宿城区检察院为确保受侵害林业生态得以恢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宿城法院经审理证明,被告未能及时、正确、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被告不履行林业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对第三人仲某作出责令补种盗伐253棵杨树株数十倍树木的行政处理决定。审理过程中,宿城法院组织省、市、县(区)三级行政机关代表计180人旁听此案,多家媒体进行现场报道,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构建联动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献策建言,生态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生态保护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才能实现既定目标。宿城法院多次邀请公安、检察及涉及湖泊保护的10多个环保职能单位召开两湖生态保护专项座谈会,并在会上交流探讨提出对策。
宿迁区域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河道非法采砂、水污染等四类案件对宿迁生物多样性构成重大威胁,宿城法院针对四种情形在工作中探索多元共治的解决机制。经征求公安、检察、环保职能单位意见,宿城法院先后出台四则量刑指南,在刑事审判中严格司法、慎用缓刑,依法保护了宿迁的生态环境。
针对宿城区耿车等乡镇从事30年的废旧物资加工产业污染环境问题,2015年9月,宿城法院向党委、政府报送《关于推进耿车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司法建议》,建议在宿迁范围内全面取缔落后产能,依法保护生态环境。2015年12月起,由宿迁市12个职能部门联动的“全面取缔耿车废旧物资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战役全面打响,依法拆除污染环境的机器和厂房,对塑料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对村居环境进行整治,对劳动力进行培训转移。通过不懈的努力,宿迁整体环境于2016年得到彻底改观,宿城区耿车等乡镇的经济发展模式也从废旧塑料加工转为依靠电子商务开展绿色生产,耿车镇已成为中国的淘宝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