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18日讯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编著的《未检芳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践与创新》一书近日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该书是该院对过去五年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果的一次系统梳理,完整记录了莆田未检工作的发展态势、创新举措和特色亮点,阐述了莆田未检独具特色的司法打击、司法保护、司法守护“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司法打击、司法保护、司法守护对应着未检部门应当具备的三种工作能力,即司法打击能力、司法保护能力、司法守护能力,他们共同构成未检工作能力体系。“三位一体”模式的主旨在于通过对这三种能力的运用,实现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目标。所以,“三位一体”模式以司法打击能力为保障、以司法保护能力为核心、以司法守护能力为延伸,其实质是三种能力的深度融合。
司法打击能力是未检工作的起点和保障。未检工作的核心理念是“保护”而非“惩罚”,这决定了未检的司法打击能力具备两个层次的内涵: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不能因为过于强调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忽视了对犯罪的治理和对社会秩序、其他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动机、目的以及对行为的认识等因素与成年人犯罪有显著差异,如不加区别地处理难以有效发挥刑事法律的预防功能。所以说,司法打击尽管不是目的,却是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起点。
司法保护能力是未检工作特殊性的集中体现。司法保护阶段的侧重点在于诉讼过程,是一种诉中的特殊保护方式。2015年,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基本成型,将未检从其他检察业务中分立的意义在于突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项职能,而发展这种专项职能又需要专业化的未检工作能力。在此背景下,未检司法保护能力应运而生,其外延不仅包含了普通刑事案件的诉讼权利保障体系,还通过设置指定辩护、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搭建起全程监督、全面保护的工作体系。
司法守护能力是未检工作温和化、社会化的内在需要。司法守护能力着力点在于诉后和案外,是一种综合性、社会化的业务能力。主张温和对待少年犯罪问题,帮助少年罪犯尽快回归社会,已经成为法治国家的共识。莆田未检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在异地帮教、临界预防、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五年来,莆田未检共协调组建了25个帮教基地,依托各类帮教基地帮教未成年人近200人次,基本解决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社会化的治理难题。
“三位一体”未检工作模式体现了司法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良好结合,科学性关注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发挥法律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的社会功能,艺术性关注法律适用的精致性,注重司法的人文关怀,并因此赋予了法律适用更高层次的品质。
值得一提的是,《未检芳华》由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未检检察官们执笔创作,讲述的又是少年司法的温情实践,传播的也是少年司法的正能量,全书上下洋溢着温馨自然、轻松活泼的语言风格,所以,在此希望这本书的出版,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一系列娓娓道来、守护芳华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