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检察院与该省水利厅、省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召开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视频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长办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形成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工作合力,推动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云南省副省长和良辉、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和良辉指出,云南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期,河(湖)长制工作尤其需要检察机关、水利(水务)部门和河长制办公室的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他要求该省各地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深入抓好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建立依法治水长效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长制办公室要主动对接,请检察机关加强对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河湖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配合检察机关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破坏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
李宁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长制办公室的协作配合,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保护,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会前,云南省检察院、水利厅、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对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培训调研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作了详细规定。云南省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决定于今年8月至2020年12月间,在长江流域云南段所涉及的昆明、昭通、曲靖、楚雄、大理、丽江、迪庆七个州市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