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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全省依法行政考核

2018-08-16 10:26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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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已经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利器,有力促进了环保部门的依法执法,实现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双赢。”

 

  “公益诉讼已经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利器,有力促进了环保部门的依法执法,实现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双赢。”今天上午,在浙江省检察院举办的“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该省环保厅副厅长张培国带头为浙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点赞。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在向参加活动的社会各界代表通报该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一周年“成绩单”时,反复提及公益诉讼的“合力意识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

  通报显示,一年来,浙江省检察院积极与相关部门凝聚共识,分别与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联合出台了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在全省环保系统成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并与法制办、财政、城建、卫计、食药监、审计等行政机关在信息沟通、工作协作、专业技术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深化与法院关于公益诉讼的工作衔接。

  同时,浙江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人大等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得到了党委、人大及各方的支持。截至目前,浙江有30余个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出台了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决定。绍兴、舟山、永嘉、文成等市、县加强府院联系,建立了府院协作机制。今年,公益诉讼工作被列入全省依法行政、美丽浙江建设考核范围。

  由于各方支持有力,浙江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一年多来,进展顺利,效果良好,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共利益保护。据统计,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61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39件。在已到回复期的416件行政诉前案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依法履职的354件,占85.1%。

  据悉,此次“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主题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来自浙江省人大、政府、政协、省委政法委和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40余人参加活动。8月14日、15日,浙江三级检察院均举行这一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集中展示一年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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