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法制频道 > 法制频道 > 法制天地 > 正文

湖北:大检察官列席审委会

2018-08-13 12:42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8月8日,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李静主持召开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7月 19日开庭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上诉案件。

 

  8月8日,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李静主持召开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7月19日开庭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上诉案件。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列席会议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

  李静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种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审判委员会司法决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湖北省法院系统已经实现了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常态化、制度化,今后,各级法院将继续深化探索,不断拓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途径,使审判委员会成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通过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等方式形成工作共识,总结提炼司法经验,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良性发展,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王晋在讲话中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有利于法检两家更好地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认真列席审委会,在列席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位审委会委员的意见,充分发表检察机关的意见,积极沟通协调,对于存在分歧的问题共同探讨研究,共同把案件办得扎实、办得过硬、办得经得起检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初审编辑:李瑶瑶
分享到:
./W02018081345925841844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