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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三化”品牌护航青少年成长

2019-10-25 14:52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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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10月 25日讯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检察院一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持续打造未检品牌,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鲁网10月25日讯 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检察院一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持续打造未检品牌,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提升办案综合水平,打造护航成长专业化品牌

  从未成年人专职办案组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该院逐步构建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侦、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未检处现有的两名女检察官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是全市“春晖”法治巡讲团成员,处长裴丽艳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为全市唯一入选的基层院讲师。该院未检处连续荣获2012至2013年度和2014至2015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充分彰显了未检办案团队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还建成专门的未检办案工作区,设置了三角桌式讯(询)问室、多样式心理咨询室、疏导室以及未成年人宣告厅,配备了智能电子沙盘、体感音乐放松沙发、宣泄器材、生物反馈仪等先进的心理仪器设备,用以缓解未成年人及其亲属在参与案件过程中的紧张情绪。对此,最高检领导曾莅临参观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

  践行教育保护理念,打造司法办案人性化品牌

  用心办理每一起案件,全力救助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不让他们因一时失足而耽误一生,这既是未检检察官的承诺,更是沉甸甸的责任。讯问涉案未成年人时,该院一律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保障其合法诉讼权益;对于没有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院一律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免费为其聘请辩护律师;对于涉罪的未成年人,该院一律开展社会调查,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一贯表现、犯罪原因等情况,作为捕、诉、判的重要依据。对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帮教条件的,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还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引进专业社工,组织公益活动,定期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顺利度过考察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在收到法院生效判决后,一律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对此做法,石家庄电视台的《检察风云》和河北电视台的《法治河北》栏目多次进行报道,较好宣传了未检工作的新名片。

  加大送法进校力度,打造普法教育社会化品牌

  惩罚不是目的,预防才是关键,该院未检处立足所办案件,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扎牢社会保护的篱笆。结合校园交通肇事、就业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犯罪、校园贷、校园欺凌等案件,积极向学校、劳动监察、公安、教育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联合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打击非法使用童工、暑期绿色网吧、抵制校园贷、预防校园欺凌、女童保护等专项法律宣传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自觉承担“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开办“悦课堂”“法治小课堂”“木兰有约”“开学第一课”等法治巡讲课,举办法治手抄报大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在校大学生参加庭审旁听,带领初中学生参观戒毒所,开展小学生模拟庭审,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深受广大师生欢迎。近年来,从办案检察官到全院青年干警组成的“新新团队”,再到全区青年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教师组成的“法熠新新团队”,普法队伍在不断壮大。截至目前,该院组织的法治课程已超过200场,受教育人次已近2万,有力提升了广大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该院团支部荣获2015年度、2017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和2016年全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法熠新新团队”荣获2018年全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荣获2016年全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和2017年全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裴丽艳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河北省“三八”红旗手和全市最美政法干警,一个个未检工作的荣誉和亮点都擦亮了该院未检工作新名片。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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