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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司法救助暖民心

2019-10-09 17:09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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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10月 9日讯(记者李晨)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法治温度的生动实践。

  鲁网10月9日讯(记者 李晨)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法治温度的生动实践。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生检察为重点,探索司法救助“5+”工作法,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和司法救助工作扶危济困的理念。

  依申请救助+主动发现救助线索,加强司法救助力度。青山区检察院在日常受理群众申请救助工作的同时,建立院内各部门之间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对批捕、起诉过程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跟进办案进度,形成内部司法救助协作合力。比如,该院办理的薛某司法救助案,系该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重伤住院、急需救治但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后,承办部门将救助线索移交控申部门办理的。

  司法救助+精准扶贫,解决当事人的实际贫困问题。该院充分利用基层检察院贴近群众、沟通便利的优势,与青山区扶贫办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摸清青山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底数,对符合救助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进行救助,根据案情和家庭实际情况,提供差异化和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鲁某申请救助一案中,发现鲁某的母亲因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丧失劳动能力,遂与鲁某户籍地扶贫办、妇联、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完成了对鲁某的全方位综合性救助,实现精准有效的脱贫脱困。

  司法救助+刑事申诉,践行发展“枫桥经验”。青山区检察院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将刑事申诉检察和司法救助依法衔接,既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又体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杨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到青山区检察院申诉,经调查,该院依法作出不予提请抗诉的决定。鉴于杨某申诉是由于被告人没有赔偿导致其生活困难,该院经研判后,认为杨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及时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最后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发放了救助金。

  司法救助+社会力量,实现多维立体化救助。青山区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妇联、教育部门、心理协会、村委社区的支持,共同解决被救助人的实际困难。在对未成年人张某司法救助一案中,针对张某暂无抚养人的情况,该院承办人联系张某伯父照顾其生活起居,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协商孩子转校事宜,并联系包头市心理发展协会,为其进行长期性的心理辅导。

  司法救助+智慧检务,提升检察便民服务职能。该院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办案理念,依托远程视频等检察技术,将智慧检务应用于司法救助全过程。今年7月,段某通过信件方式向青山区检察院提出救助申请。段某居住在2500公里之外的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经济困难,且因伤行动不便,该院遂采取远程视频接访方式向其调查核实情况,并委托涵江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到段某家中实地调查,利用视频接访系统进行救助。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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