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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律师权利,通报得好!”

2019-09-16 13:22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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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0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高与该区司法局局长蔡文刚共同签订了《滨江区阻权案件通报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这一浙江省内首个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通报协作机制一公布,就引来了浙江省律师界的一片叫好。

 

  8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高与该区司法局局长蔡文刚共同签订了《滨江区阻权案件通报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这一浙江省内首个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通报协作机制一公布,就引来了浙江省律师界的一片叫好。

  近年来,该院积极构建亲清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仅今年1月至7月,该院已依法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3件,涉及会见、阅卷等7个方面的阻权问题,都在一周内办结并作出监督决定,对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范基层司法行为发挥了实效,受到了律师界的肯定。

  “司法局作为律师的娘家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今年7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行动,陈云高和蔡文刚一拍即合,在前期调研和工作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共识,推出了上述《实施办法》,确保双方建立的限时办结、信息共享、跟踪回访等阻权案件通报协作机制落地落实。

  该《实施办法》规定,该院在12309服务中心专门开设律师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加快办理律师控告阻碍执业权利案件。律师申请符合阻权案件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与有关单位做好对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正常行使,并以季度为单位,将阻权案件办理情况通报给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定期向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通报阻权案件典型案例,帮助律师依法行使权利。“我们如遇律师行使权利受阻情形,也将及时向区检察院反映,同时,我们也会和检察院一起对律师进行随访,了解他们的诉求。”蔡文刚说。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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