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司法正义没有实现,是否仍然只有复仇才能抚平被害人的心理伤痛?
事实上,被害人还有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宽恕。我在2009年出版的《死刑密码》中提到一个案件,被害人的妹妹赫因说她已经宽恕了杀害她哥哥的凶手伊顿,并写信给监狱里的伊顿:“地狱是没有爱的地方,同样的,充满了仇恨而不是爱的心灵,我的生活将是活地狱。所以,宽恕你不仅仅是为了你而且也是为了我。”这些要求和解和对犯罪宽恕的被害人和被害人亲属还形成了自己的组织反对死刑,他们的口号就是“痛苦不可能通过转移给其他人得以解脱”。
在中国也有宽恕死刑犯的个案。梁建红在法庭上替刺死儿子的被告人求情:“我儿子死了,我很伤心,但枪毙他又有什么用?”法院最终从轻判处被告人12年有期徒刑。张艳伟在儿子被杀害后悲伤欲绝,此后的六年里每天给儿子写信,但仍然与一审已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奶奶达成和解,使这名被告人二审获改判死缓。张艳伟说:“让王磊吃枪子,我跟他就是一路货色。”“我提出调解是因为生命就这一次。法律惩罚了他,让他关在里面反省自己,这已是一种最高的惩罚。如果枪毙了他,我也不会痛快,我还是想我的儿子。”
但印度电影《一个母亲的复仇》给出的答案却是:当司法正义缺席,只有变本加厉地报复犯罪人,才能抚平被害人的伤痛,让其心灵获得重生。影片中,因为法官的徇情枉法,四个轮奸犯罪人被无罪释放,这令被害人少女阿丽娅痛不欲生,心理蒙上阴影。为了拯救女儿,继母戴维基挺身而出,在私家侦探DK帮助下,精心实施了复仇计划,巴布拉姆被阉割,迪万被毒成废人,莫西特被以谋杀罪拘捕,贾根被戴维基亲手枪杀。
实施轮奸摧残固然罪恶滔天,但将生活在贫民窟的巴布拉姆阉割不同样很残暴吗?迪万是一个孤儿,酷爱健身,戴维基将他毒成废人,还要到他的床头恶语相加施以心理鞭笞,这不同样是一种残忍吗?戴维基如此狠毒地对待一个孤儿,她身上的母性到哪去了呢?在戴维基看来,巴布拉姆、迪万、莫西特、贾根这四个“畜生”,对女儿犯下罪行,她定要他们十倍偿还。这种恶狠狠的报复心态,不同样让人觉得恐怖吗?
残暴的复仇是人性中狭隘、自私、冷漠的劣根性体现,是人性之恶,而宽容、善良、仁慈才是人性中的美好。戴维基的复仇彰显着血腥、残暴,这种自私狭隘的所谓母爱是不值得称颂赞美的,相反,这种与人类文明悖逆的复仇价值观恰恰应当被批判和谴责。中国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在司法正义缺席的时候,复仇并不能终结仇恨,而只会令仇恨延续,令报复漫延加剧。事实也正如此,戴维基的恶狠复仇带来的是贾根的疯狂报复,令自己的丈夫阿南德负重伤,无辜的仆人丧命,更令充满正义感的DK惨遭枪杀……
复仇从来都不能终结仇恨,只会令悲剧更加悲剧,当司法正义缺席,不是只有复仇才能抚平被害人的伤痛,因为还有一种更好的选择,那就是宽恕。宽恕是美德,对罪该万死的人的宽恕更是一种至高的道德境界,是每个人应该景仰并追求的境界。宽容不能改变过去,但可以改变将来。只有宽容才能种下化解仇恨的种子,宽容他人的罪过,也是放过自己,让自己得到解脱,重新开始新生活。作为母亲,作为一名教师,戴维基原本应当以科学的方式打开女儿的心门,给予她心理慰藉,通过科学的心理干预,并假以时光这服良药,让女儿慢慢淡忘过去,这才是真正伟大的母爱。不知牢狱中的戴维基是否悔悟到了这些呢?
正义只能以法治的方式实现,这是法治社会不可动摇的原则。影片中,当阿南德因为当庭殴打被告人而被法庭拘捕时,刑警队长马修说:“在我们警察的眼里,违法的人都是一样的,应当受到法律追究。”这句话让我对这位警察肃然起敬。原本以为这是一个充满司法理性的执法者,但影片最后,他却把贾根的枪塞到戴维基的手上,狂吼着:“杀了他,戴维基!”
不错,警察也是人,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但警察手中的枪可以轻易瞬间剥夺人的生命,这种特殊职业又要求警察是一个理性人,任何时候要克制冲动,守住法治的底线。马修这种维护“公义”的行为,恰恰是公然践踏了法律正义和法治秩序,不仅违背警察职业道义,也为法律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