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坚持以领导带头为切入点,以反哺办案为着力点,切实深化理论实务研究,不断更新检察理念,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发展。
一是紧盯服务大局抓调研,细化形成“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检察自身发展”的工作要求。定期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找准工作着力点,逐步形成“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检察自身发展”的工作模式。2018年,针对当地串通投标问题,结合该领域“群众反响大、刑事立案少”等情况,启动了招投标环节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梳理排摸投标异常情形和线索,打开立案监督局面。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推动了市政府出台规范招投标工作意见。2019年,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企业遭遇“欺行霸市”、知识产权、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等问题,部署开展了服务“两区”(“两个健康”先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检察监督。举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论坛,来自全国各地实务界、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围绕企业平等保护、贷款融资、涉税犯罪、企业合规建设等问题进行集中交流,形成系列研讨成果,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院充分肯定,有力拓展了温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
二是紧盯监督难点抓调研,细化形成“刚性监督、柔性司法”的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做到该监督的依法监督,但在监督过程中强化沟通交流,推动问题妥善解决。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既梳理首创的新收押人员首日面谈制度,以及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检察官在场见证工作,强化侦查监督,引导和倒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体系,让公安干警对检察监督有实实在在的认同感。
2018年初,由于在调研中发现,一些看守所以“特殊对象在监管期间容易发生意外”为由对患有尿毒症、传染病等特殊疾病,或吞食钉子等的犯罪嫌疑人拒不收押,导致上述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游荡社会、再次犯罪,虽涉案人数不多,但危险度高,也诱使其他不法分子“有样学样”、企图逃避刑事处罚。为此,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刚性监督、柔性司法”的工作理念,部署开展了特殊对象“判实未执”问题专项监督。既坚持刚性监督,对看守所的拒收行为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又组织力量全面排查,争取支持,合力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其中,对故意吞食异物的特殊对象,提出实施强制手术后再投放收押的建议,得到政法委支持;对患有特殊疾病的对象,推动卫生医疗部门在医院内增设特殊对象监管床位,解决“两难”问题。
三是紧盯监督盲点抓调研,倡导实践“监督的基础在信息”的工作思路。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监督线索的匮乏、监督者的信息劣势,是法律监督工作的最大瓶颈。温州市院以苍南县检察院推动建立的行政执法信息中心建设为起点,推动市级层面搭建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平台,对海量公益损害举报线索进行智能化识别、筛选、预警和可视化研判。
四是紧盯社会热点抓调研,逐步形成“走出去办案”的工作理念。在“文来文往”的同时,倡导“人来人往”,先走一步,主动上门走访,才能有效收集意见。强化释法说理,推动形成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如,针对不捕不诉案件中的个案类案问题,我们及时走出去,与侦查部门沟通交流,赢得理解和认可,逐步推动不捕复议复核率下降。针对在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中,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事出有因而杀人、应从轻处罚等意见,我们多次到案发单位走访,在法庭上结合群众反响和社情民意,进一步阐述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主观恶性,取得较好的庭审效果,避免舆情发生。针对修改后刑诉法增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较早地将认罪认罚从宽前置至公安侦查环节,明确“认罪越早、从宽幅度越大”的政策导向,更好地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和精准量刑在公检法中形成共识、获得支持。针对公益诉讼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循的情况,强化调研排摸工作,在全省较早地办理了流域治理、医疗废弃物污染、施工扬尘污染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结合办案形成的《当前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的调研分析》等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