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法制频道 > 法制频道 > 权益保障 > 正文

张文明:勇于担当 洒血为民

2019-04-02 11:15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在甘肃省灵台县灵台下院西侧,竖立着一座石碑,碑铭曰:“为民流血之碑”,记载着张文明“勇于担当洒血为民”的感人事迹。

   

  图为甘肃省灵台县政府为张文明重刻的“为民流血之碑”

  在甘肃省灵台县灵台下院西侧,竖立着一座石碑,碑铭曰:“为民流血之碑”,记载着张文明“勇于担当 洒血为民”的感人事迹。

  张文明(1898—1930),河北省临西县史庄村人,原北平中国大学毕业。1930年9月,29岁的张文明调任灵台县县长。上任之际,灵台天灾兵祸横生,匪患不断,百业萧条,民不聊生。他一方面减轻百姓负担,救济饥民,召唤外逃饥民返回家园生产自救,一方面组织青年练武自卫。数月辛勤,灾荒稍平,民心略安,不料却接到陈珪璋部第十三师第三旅旅长杨抱诚发来的公文,给灵台摊派额外服装费银一万两,严令限期交足。张文明深知灵台地瘠民贫,民众分内的正税尚无力负担,哪有财力物力承担这没完没了的额外摊派,当即电告陈珪璋交涉,请求取消这一苛令,但请求毫无收效。杨抱诚见其软磨硬抗,便对其威逼、恐吓。张文明陈述民苦据理力争,绝不与杨抱诚等人同流合污。1930年11月11日晚,张文明遭背后黑枪,不幸罹难。

  1931年张文明灵柩还乡,闻讯赶来的张自忠等生前好友和家乡父老数百人为其举行了隆重葬礼,下葬在河北临西县史庄村西北祖茔。1936年,当地政府为纪念勇于担当、洒血为民的张文明,在其罹难之处立碑。1997年,中共甘肃省灵台县委、县政府重刻“为民流血之碑”立于灵台碑林之内。如今其罹难处之碑亭,已被甘肃省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检察长孔立韦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张文明“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敢于为民担当,勇于为民请命,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这种“热血铸丰碑”的爱民之心,不愿同流合污的廉洁之举,敢于为民担当的责任情怀,为我们检察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树立了楷模。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是我们检察干警修身养性的必修课。近年来,临西县检察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教育,目的就在于引导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坚持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初审编辑:李瑶瑶
分享到:
./W02019040240581612029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