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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农场的果实可以换来真金白银?

2019-01-10 15:36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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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土地、买种子、收果实、赠朋友……这不是人们曾经玩过、现在已经退出江湖的“QQ农场”吗?可是,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一个名叫“洛克农庄”的虚拟农场上线仅半年,就让5.5万人为之疯狂,被骗4600余万元。如今,这起经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虚拟农庄传销案,随着法院二审判决终于落幕。

 

  鲁网1月10日讯  买土地、买种子、收果实、赠朋友……这不是人们曾经玩过、现在已经退出江湖的“QQ农场”吗?可是,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一个名叫“洛克农庄”的虚拟农场上线仅半年,就让5.5万人为之疯狂,被骗4600余万元。如今,这起经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虚拟农庄传销案,随着法院二审判决终于落幕。

  横空出世,“洛克农庄”借来空壳公司

  2016年3月24日,谭某以其父亲之名在郴州市北湖区注册成立了湖南纯时代农业有限公司(下称“纯时代公司”)。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谭某在纯时代公司成立后没有开展任何实体经营,却对外宣传是香港纯时代控股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是一家集电子商务、金融投资及生物科技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公司。事实上,这家香港纯时代控股集团公司也是谭某以其父亲名义成立的空壳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就没有开展过任何业务。

  谭某成立空壳公司意欲何为?原来谭某通过联系广东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个名为“洛克部落”(即“洛克农庄”)的虚拟网络平台“微信商城的‘分销’系统”,也就是后来的“洛克农场”虚拟种植、“洛克部落”微信商城的雏形。同时,谭某先后将胡某、廖某、许某、朱某、刘某辉等人拉入纯时代公司,分别担任该公司的总监、客服部主管、财务主管、市场部主管讲师等职,卢某、钱某等人也通过谭某介绍后以注资、代偿借款等方式入股“洛克农庄”。自此,“洛克农庄”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基本完成,整个传销组织分工明确,权限清晰。

  为了发展更多的会员,谭某和纯时代公司的讲师们通过编辑微信推文的方式在纯时代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洛克传奇财富群”“洛克财富群”“玛卡庄园”等微信群中鼓吹纯时代公司是网络与实体对接、前景可观的企业,让会员误以为可以持续获得高额返利回报。但公安机关侦查核实,纯时代公司根本没有任何实际的营利性经营项目。

  “我2015年认识谭某,她陆陆续续向我借款40万元,后来还了22万元,但是还有18万元一直欠着没还给我。2016年12月,她给我介绍了‘洛克部落’,说这个平台前景可观,让我把这18万元入股并占10%的股份。”刘某听信了谭某的说辞,把谭某欠他的18万元作为投资入股“洛克农庄”,同时扫了谭某提供的二维码成为了会员。

  为了获得更多返利,刘某注册了8个ID账号,不但发展了自己的妻子、弟弟及弟弟的女友,还发展了一些自己的朋友和微信好友作为下线,从中非法获利38万余元。同样深陷“洛克农庄”沼泽的还有汪某,为了获得更多返利,她注册了4个ID账号,发展了一个100多人的团队,还组建了专门的微信群用于发展下线,从中非法获利42万余元。

  2017年5月,公安机关接到匿名举报,“洛克农庄”特大网络传销案浮出水面。

  高利诱惑,“洛克农庄”半年骗取4618万

  承办检察官介绍,谭某建立“洛克部落”虚拟网络平台后,设定新会员需通过关注纯时代公司的公众号或扫描老会员推荐的二维码来进入“洛克部落”平台完成注册。

  注册以后,会员首先要在平台购买虚拟土地及种子,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易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购买5种不同等级的虚拟土地及对应的种子。即黄土地(每块土地600元)、红土地(每块土地1000元)、黑土地(每块土地1300元)、金土地(每块土地1500元)、钻土地(每块土地2.3万元),对应种植的种子分别是燕麦(一颗50元)、生姜(一颗200元)、灵芝(一颗500元)、玛咖(一颗800元),钻土地不需要种植。每块土地种植10颗对应的种子,产出成熟果实的数量随着不同等级的土地各有不同。会员购买种子在虚拟土地上种植7天后果实成熟,其成熟果实可以买卖,也可以复种,卖出成熟果实是会员获利的途径。

  虚拟土地必须在纯时代公司购买,会员购买的土地不能买卖,但可以不断重复种植对应的种子,会员购买的不同等级的土地及种子实际上就是缴纳会费。会员收获的成熟果实可以卖给纯时代公司回收用于“提现”,每一个成熟果实可以兑换1元。纯时代公司将会员提现金额转入会员“洛克部落”虚拟网络平台实名登记的银行捆绑账户,每个ID会员账户每天提现最高1000元,最低100元,会员提现需缴纳5%的手续费给纯时代公司。会员提现缴纳的手续费是纯时代公司获利的途径之一。成熟果实可以在会员之间买卖,会员之间交易不需要通过纯时代公司,没有限额,只需在各自平台将交易后的果实进行“果实转赠”即可。

  “洛克部落”虚拟平台另一个特点就是纯时代公司所谓的“推广奖金制度”,即老会员发展新会员就可以拿到新会员成熟果实后的返佣,也就是发展下线。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纯时代公司实行三层级佣金制,分别是6%、4%、2%的返佣;2017年4月后,为规避法律风险,纯时代公司实行二层级佣金制,分别是7%、5%的返佣。返佣的金额及比例都是“洛克部落”虚拟网络平台事先设定,并自动计算分配。

  谭某和纯时代公司的廖某飞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自己购买土地注册成为“洛克部落”会员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三级以上的下线。卢某英、钱某等人也在入股纯时代公司后,在谭某介绍下加入“洛克部落”并组建微信群用于大量发展下线,发展的下线也均达到了三级以上层级。

  经鉴定,“洛克部落”网站中共有ID会员55496个,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6月21日纯时代公司涉案金额为4618万余元。

  证据确凿,戳穿虚拟农庄的谎言

  2017年9月4日,公安机关将“洛克农庄”特大网络传销案移送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北湖区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集中骨干力量对全案证据进行细致审查。

  “近年来网络传销案披着‘微商’外衣,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作案方式更为隐蔽,传销人员的层级和人数认定也较为困难。”承办检察官袁章午介绍,“洛克农庄”特大网络传销案除了具有这些特点外,还存在涉案人员女性较多、涉案金额巨大、取证较为困难等特点。

  承办检察官袁章午在审查中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着重从人数和层级上对定罪部分开展了取证,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因为该案是依托网络平台进行传销,就存在部分涉案人员为了发展下线存在一人用多个号码注册“洛克农庄”的ID账号,但却只注册不使用,从而出现“僵尸账号”,这就无法在人数上进行准确界定。“因此我们建议公安机关从层级和涉案金额上进行补充侦查、固定证据。通过电子证据、远程勘验及检查笔录,证实本案在案且取得传销会员层级的均在三个层级以上,且有54名在案会员的证人证言证实参与传销的事实,涉案金额经鉴定确认为4618万余元,这些都使该案定罪的证据得到了补强。”袁章午介绍。

  2018年9月13日,这起重大传销案一审宣判,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谭某等18人有期徒刑五年到缓刑一年不等,并处5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一审法院宣判后,谭某、廖某、黄某、曾某、刘某、陈某六人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

  2018年12月4日,郴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依法维持对谭某、廖某、黄某、曾某的定罪量刑,改判刘某、陈某二人免予刑事处罚。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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