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26日讯 又到了秋收冬播的季节。为了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肥”,重庆市梁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鸣隆近日就该院办理的吴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向梁平区农委送达检察建议书。
梁平区检察院在审查吴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发现,吴某假冒湖北某化工公司的资质,参与梁平区农委化肥采购项目竞标。项目中标后,吴某又将冒牌化肥交付梁平区农委,最终流入农户手中,导致部分农民利益遭受不同程度侵害。
“这侧面反映出,区农委在项目招投标、交付验收、使用检验等环节上存在一定的监管疏漏。”王鸣隆表示,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梁平区检察院决定向区农委发出检察建议。
送达现场,王鸣隆向该区农委主任陈泽田送达检察建议书并进行了公开宣告,同时就案件事实、相关依据和建议内容进行了现场释法说理。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现场送达既是检察建议的规范化要求,也有利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王鸣隆表示,希望双方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成效,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感谢检察机关对农委工作的依法监督!”陈泽田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时表示,区农委将严格履职、积极作为,按照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将落实情况回复梁平区检察院。
陈泽田还表示,梁平区农委将以此次检察建议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不断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