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20日讯 “有了这些钱就可以解决家里的燃眉之急,谢谢你们……”近日,云南省腾冲市明光镇64岁的杨某收到了保山市检察院送来的救助金后,这位因在一次斗殴事件中失去儿子的父亲,终于得到了些许安慰,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事情还得从17年前说起。2001年5月,袁某与同伴曾某、查某等人在腾冲县(现腾冲市)某歌舞厅与李某发生争执,后袁某等人在返回大贡山选矿厂住地途中,与随后追赶来的李某和杨某的儿子发生厮打。过程中,袁某用随身携带的长刀向杨某的儿子连砍两刀后逃离现场,杨某的儿子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经法医鉴定,杨某的儿子系锐器砍切致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同年7月,法院一审以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杨某经济损失1.2万元。同年9月,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一审判决。判决后,袁某在监狱服刑,因其家庭困难,赔偿事宜17年来一直得不到解决。
今年7月,杨某在检察院的一次法治宣传中得知救助相关程序,遂向保山市检察院提出救助申请。
保山市检察院受理救助申请后,检察官查阅相关材料,并到杨某家里实地查看。“儿子去世后,孙子没了父亲,儿媳经不起变故离家出走,这些年我们老两口带着年幼的孙子,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杨某说。
了解到杨某家庭状况,经审查后检察官认为,由于袁某还在服刑,且无偿还能力,导致杨某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如今,杨某夫妇年事已高,生活来源主要靠务农维持,还要供养孙子读书,生活较为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该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到1.2万元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