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重点整治五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涵盖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
重点整治的五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包括:涉及导向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曝光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强化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100%公示。并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互联网广告案件开展联动执法,探索实行联合惩戒。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广泛监督互联网广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