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2支气枪后,将枪支藏匿于其小轿车后备厢里,后被执勤交警检查时查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该县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5年8月的一天,赵某在荔浦县修仁镇五里牌屯附近的树林里捡到2支气枪,后将气枪藏匿于其驾驶的小轿车后备厢里。2017年4月27日10时许,赵某驾车从荔浦县城往荔浦县修仁镇方向行驶,行至荔浦县青山镇宏门古家厂屯路段时,被执勤的交警拦停检查,交警从其驾驶的小车后备厢里查获高压气枪2支。赵某当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被取保候审。经鉴定,赵某非法持有的2支气枪均能正常发射弹丸。
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