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不法利益,多次合伙盗窃发电公司备用煤厂配电柜连接铜排。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黄某、杨某有期徒刑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
2017年6月初的一天,徐某、黄某和滕某(在逃)前往湖南某发电有限公司备用煤厂的配电室,拧开固定配电柜连接铜板的螺丝,将一些铜排盗走。当晚,3人到常德市武陵区一废旧收购店销赃,获赃款4600元。几天后,徐某、黄某和滕某又叫上工友杨某,再次前往该配电室,盗走铜排并销赃,获赃款2200元。
经网上追逃,徐某、杨某分别于今年2月17日、3月16日被抓获归案,黄某于2月26日主动投案,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分别退赃2900元、3400元和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