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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馆长,好一个“生财有道”

2018-07-19 14:02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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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名小学教师成为图书馆馆长,余江华用了整整十年;从担任图书馆馆长到入狱,余江华用了七年。当“敛财者”的形象展现在众人面前,人们发现,图书馆俨然成为余江华个人的“钱袋子”。

 

  图书馆被认为“油水不大”,余江华却将捞钱“功力”发挥到极致

  从一名小学教师成为图书馆馆长,余江华用了整整十年;从担任图书馆馆长到入狱,余江华用了七年。当“敛财者”的形象展现在众人面前,人们发现,图书馆俨然成为余江华个人的“钱袋子”。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家资金262.76万元人民币。6月19日,经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南昌市西湖区图书馆原馆长余江华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私车公养”

  挖出小官大贪

  同事眼中的能人,领导看中的干将,夫妻和睦,女儿乖巧,余江华在事业和家庭上的表现似乎完美。不少人还认为,图书馆馆长整日与书为伴,是一个没有什么油水的职位。然而,就是这个常人认为不易滋生腐败的“死角”,也被余江华挖掘出敛财的“秘方”。自从走马上任西湖区图书馆馆长以来,余江华便在贪腐路上一路狂奔。

  2017年3月,在南昌市西湖区开展的“私车公养”整治活动中,余江华因为3800元“私车公养”油卡一事被调查。经调查,“私车公养”仅是余江华违法违纪事实中的冰山一角。

  随着调查的深入,余江华截留图书馆老馆租金不入账,虚构图书采购、办公用品采购、维修改造项目、宣传活动项目等从图书馆账户上套取资金,教唆会计设立假的“小金库”账本,撕毁隐藏证据等违法犯罪行为渐渐浮出水面。

  机关算尽

  租金进了个人腰包

  西湖区图书馆老场馆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带子街一栋老居民楼的二楼,2007年西湖区图书馆搬迁至前进路38号后,原场地就用于出租。

  在余江华担任图书馆馆长前,老场馆一直由西湖区文化馆代为出租,文化馆收取租金后,交到图书馆会计手里,会计再入区财政的账户。余江华担任馆长之后,想办法从区文化馆手中拿回了老场馆的管理权。在繁华地段的老场馆根本不愁租不出去。果然,很快就有公司看上了,准备用做培训班,便找上余江华,商定每月租金5000元。

  从2012年到2016年的5年间,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段,老场馆入账的租金却不到2万元。原来,为使租金不入图书馆账户,余江华始终没和对方签合同。除期间老场馆因线路故障、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承租人自行维修,花费4.8万元,费用直接在租金里抵免以外,余江华共收取租金22.2万元,除部分入账和发放员工福利,其余17万余元进入了余江华个人的“钱袋子”。

  绞尽脑汁

  虚开购书发票

  在一般人看来,去书店买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无“油水”可捞。然而,部分图书价格虚高,“水分”很多,成为单位购书者眼中的“香饽饽”,余江华也盯上了这块“肥肉”。

  2014年5月,余江华在南昌某书店为图书馆购书,实际购书金额为11万元。由于私心作怪,余江华又联系上书店,以选择其为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为由,通过签订网上合同,让对方为他开具了一张大额购书发票。仅这一次,他就从中套取了16.56万元。为了“稳妥”起见,他还特意嘱咐书店负责人不要转账,钱取出用袋子包好在街头交给他。

  尝到甜头后的余江华,在2015年购书期间,以相同的手法,分5次向该书店共支付了45万元购书款,其中实际购买了2.5万元书刊,剩余的42.5万元通过走账套现。据统计,在2014年后,余江华10次共套取西湖区图书馆99万余元,均被其投入邮票市场。

  因为担心图书馆对新购买的书进行拆包核对,余江华借口说要搬新馆了,暂时先不把书上架。事实上,从2014年起,西湖区图书馆就只进行了一次购书入库登记手续。

  贪心不足

  家里装修也报销

  书上做够了文章,其他能搞到钱的地方余江华也不放过。“大钱”想要,“小钱”也不放过。2012年,余江华自己的房子需要装修,装修过程中,余江华与该公司商量,费用以走公账的形式从图书馆支出。随后,他以西湖区图书馆的名义和装修公司补签一份装修合同,通过西湖区图书馆支付他的装修费4.6万元。

  2013年,得知姑姑余某也要装修,他“精明”的头脑又开始“运转”了。在余江华的推荐下,姑姑和上述装修公司达成一致并支付了房屋装修款后,余江华私下要求该公司通过虚构装修项目的名义帮其走账,分两次从西湖区图书馆的单位账户上套取资金8.2万余元。事实上,对于侄子的所作所为,姑姑余某并不知情。

  2014年2月,余江华再次以上述方式通过该装修公司从西湖区图书馆套取资金4.9万余元,全部投入邮票市场。

  “章子馆长”

  伪造上级文件

  在侦查期间,办案人员戏称余江华为“章子馆长”。在他使用的电脑中,发现了大量电子版的单位公章,被用来伪造上级单位的文件。

  为了想方设法赚更多钱,2014年,余江华还亲自动手伪造假的活动方案。关于举办“西湖区首届未成年人读书节”通知,就是出自他的“妙手”。通过网络下载,将内容中的东湖修改成了西湖,再把之前宣传部文件盖章的部分剪切下来,拿胶水粘贴到伪造的文件落款处,复印后就形成了一份完整的复印件。这样一来,交给财务报账就有了“依据”。

  西湖区第十一届“和睦邻里月”暨第十四届“社区艺术节”活动启动仪式的方案本来和西湖区图书馆没有关系,但余江华“巧妙”地在文艺表演项目后面加了“流动图书展示”,这就跟图书馆有关联了。

  在《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四届“读好书”活动的通知》的文件里,他通过修改方案中的活动时间把时间延长,以便从单位套取更多资金。

  据统计,为了从西湖区图书馆账户上套取资金,余江华先后伪造、变造了江西省文化厅、西湖区宣传部等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并将伪造的公文拿到西湖区图书馆财务做账。

  经查,余江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通过截留图书馆老馆租金不入账,虚构图书采购、办公用品采购、维修改造项目、宣传活动项目等方式从西湖区图书馆账户上套取资金262.76万元人民币。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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