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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醋厂关闭了

2018-06-14 14:05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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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醋厂取缔了,检察机关发挥职能就是要盯紧群众身边事、眼皮子底下的事。”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关中民俗博物院院长王勇超对家乡检察官的做法忍不住地点头。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秦妍)“‘黑心’醋厂取缔了,检察机关发挥职能就是要盯紧群众身边事、眼皮子底下的事。”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关中民俗博物院院长王勇超对家乡检察官的做法忍不住地点头。

  今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与该院3个派出检察室建立了内部联动工作机制,把群众身边事、烦心事列入公益诉讼的重点范围,让法律监督看得见、摸得着。

  “这两年多来,我们在这个地方走过总觉得有一股刺鼻的味道,现在知道原委了,醋厂这帮人太坏了。”家住西安月登阁的一位退休老师提起家门口的醋厂仍然难掩愤怒。

  2015年10月,李某、王某、冯某三人在月登阁租赁几处房屋开办了一家调味食品厂,主要生产食用醋,一开始还循规蹈矩,但随后不久,为追求高额利润,竟用工业醋酸代替食用醋酸勾兑出“白醋王”“老陈醋”“美味香醋”等不合格食用醋向周边销售。

  今年春节前夕,长安区检察院得到线索后,该院民行部门和派驻检察室开展联合走访巡查。检察室利用驻地便利条件,调查掌握相关证据后,民行部门立即向食品管理监督机构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关闭取缔。近日,针对该厂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已对李某、王某、冯某立案侦查。

  “公益诉讼工作首先就要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公益问题,这样一来路子宽了,也更接‘地气’了。”该院检察长李文凯说。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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