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跨越的关口。对检察机关而言,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切实融入到各项具体检察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要求和最高检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如何深度参与、精准发力,既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又化解风险、促进发展,努力为打好三大攻坚战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彰显检察担当。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是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立足职能,积极参与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同时要找准法律监督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结合点,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全力以赴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守好百姓的“钱袋子”。也要认识到,金融犯罪具有特殊性,如果应对不当就可能转化为社会、政治风险,因此,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既要把握政策,严格依法进行批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又要和追赃挽损结合起来提出检察意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投资者损失,还要通过财产刑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可能再犯罪的能力。当然,在加大金融犯罪办案力度的同时,也要突出创新保护。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罪刑法定基本原则,慎重对待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等不同情形,惩治犯罪的同时更要依法保护金融企业创新发展。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行动。检察机关必须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把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做足做深,紧盯项目、钱物每一个环节,不让小贪小腐伤了百姓的心。在惩治吞噬扶贫资金的微腐败方面,既要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惩治涉及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的“蝇贪”“鼠窃”,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与其背后的“保护伞”;又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让追回的扶贫资金都能尽快用到“刀刃”上。同时,在效果上也要办出“大影响”,力求起到最大的普法、震慑作用,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此外,还要善于把服务精准脱贫与乡村治理结合起来,对于一些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主动把相关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救助范围,让老百姓感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有更高的期待,人人都希望出门有绿水青山,抬头见白云蓝天。全国检察机关必须铆足劲、用足力,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还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注重发挥公益诉讼的独特作用。对于该提起公益诉讼的,依法及时起诉,同时注重运用诉前程序办理案件;在办案效果上,要建立常态化的生态补偿机制,让违法者为恢复环境“买单”。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反映存在生态环境案件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等问题,对此,最高检会同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协调司法部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先鉴定后收费机制,完善了顶层设计,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贯彻落实,主动督导协调、务实推进。此外,最高检专门部署了“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各地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集中力量办理一批影响性案件,促进解决海洋生态环境遭受多重破坏问题,在守护蓝色海洋中体现检察担当。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