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17日讯(记者 李晨)“没想到,小偷偷了我的钱,通过检察官的帮助,银行赔了我的钱。”近日,60多岁的单奶奶走进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上门感谢办案检察官。
2018年9月的一天,单奶奶骑着三轮车去农贸市场买菜,小偷盗走了她放在三轮车内的提包,包内有一个存有3800余元的银行存折。单奶奶发现存折被盗后,立即前往开户银行挂失,但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在第一时间为其办理挂失业务,只是告诉她存折有密码别人取不走,让她先回家再找找。查找无果后,单奶奶再次前往银行挂失,不料在此期间小偷已将存折内的3800元取走。
“这是我的低保存折,是我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就怕哪天有个病痛的时候应急用,我也不知道该找谁,去了银行好几趟,银行也没个回信,真是急坏了。”老太太既着急又难过。几个月后,这名小偷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当场抓获,微山县检察院在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积极退还赃款,但其已将盗窃所得挥霍一空、无法退赃,单奶奶的财产损失仍然无法追回。
存折怎么会被盗取呢?带着这个疑问,承办检察官对该盗窃案的证据重新进行审查,并调取了小偷当时在银行取钱的监控视频。原来,小偷对银行工作人员谎称忘记密码,并不断尝试使用6位相同原始密码进行破解,破解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在一旁协助指导,最终让其成功取款。
“我们认为,银行在办理挂失业务中处置不当,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用户资金安全。具体到该案,单奶奶刚申请了挂失离开,就有人谎称忘记密码取现,银行工作人员如果能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就不会发生盗取的事情。”承办检察官沈勇介绍。
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协助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微山县检察院依法向银行发出检察建议,就风险防控、紧急事项办理、资金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该银行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落实,并主动联系单奶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疏忽致歉,补偿了其损失的38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