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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重托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019-03-18 16:5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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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作出的决议充分肯定检察工作,要求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

 

  鲁网3月18日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日前胜利闭幕。在此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高票通过。会议作出的决议充分肯定检察工作,要求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党和人民的肯定化为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全国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实现“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使转隶成为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转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尤其是,最高检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应当看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也凝聚了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的心血和汗水,更得益于历届老检察人打下的扎实基础。同时还要认识到,今天的成绩就是明天更大的压力。“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仅仅是破题、开局,按照“做优、做强、做实、做好”的标准来看,都还有很大努力和上升的空间。此次人大会议通过的决议,突出强调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既为加强“四大检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有力保障,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开局、破题的基础上,把党和人民的肯定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动力,推动“四大检察”等工作持续进步。

  一切愿景都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加强“四大检察”,必须靠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去做。当然,实干不是蛮干,要有方向和方法。在方向上,要把“稳进、落实、提升”贯穿到加强“四大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要把握党中央“稳中有进”的工作大局,立足“四大检察”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比如,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大局,就要用足用好“四大检察”,不能只有刑事的一手,没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一手。二是要把握“落实”这个重心,把加强“四大检察”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比如,近期要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各地落实。三是要把握“提升”这个目标,促进“四大检察”有新提升新作为。工作的提升关键靠队伍。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通过队伍素质的提升促进“四大检察”工作的提升。在方法上,要有问题导向,切实找准“四大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补短板、强弱项,真正让“四大检察”强起来。在此次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就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建议,直指“四大检察”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加强“四大检察”工作贡献了智慧,付出了心血。各级检察机关要以虚心诚恳、一丝不苟的态度,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研究改进措施,真正用好用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推动“四大检察”取得新进步,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特殊的时刻,更显特殊的分量。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全体检察人都要自我加压,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深入落实,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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