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28日讯 “抬头不看黑板,低头只顾手机。”随着智能手机在未成年群体中的广泛普及,智能手机在校园里的使用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而学校的一些管理措施也受到学生、家长的质疑和挑战。记者调查发现,手机的校园管理已成为中小学校的普遍性难题。
如何化解这一“普遍性难题”?不出所料,“立法”又被当成“大杀器”抬了出来。有报道说,近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一项在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校园禁止使用手机的新法令,而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也已通过立法,或明令禁止学生将手机带进校园或课堂,或规定在教师和家长的引导下学生才能使用手机。一位受访的教育专家也认为,立法禁止未成年人在校园使用智能手机,或许值得借鉴。
立法当然不失为一种办法,但立法能不能真正解决难题,却是要打个问号的。从报道所述和现实情况看,校园手机管理存在的难题,主要集中在四方面:第一,该不该禁止学生将手机带进校园,有争议;第二,如何检查学生是否带手机进校园,缺少手段;第三,对学生带进校园的手机如何处理,没有好办法;第四,怎样处罚违规学生,无据可依。这四大“难题”,立法能一一化解吗?依笔者之见,除去可以在第一个问题上宣示立场外,其他三个问题都不大可能通过立法解决。试想,如果法律面面俱到、絮絮叨叨地规定这些鸡毛蒜皮的细节问题,那它还是法律吗?
话说回来,不立法,是不是就无计可施了呢?当然不。校规,就是规范校园手机管理的理想工具。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而学校的规章制度正是“章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情况下,学校可自行制定相关校规,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教育法还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换句话说,校规对学生具有约束力,违反校规校纪将受到相应处分。据此,学校依据教育法的授权,通过制定校规对校园手机管理作出详细规定,是完全可行的。
需要强调的是,学校自主管理的前提是不能违法,校规制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空间内进行,不能与法律规定抵触、冲突,不能随心所欲、任性而为。比如,不能规定通过搜身等手段检查学生是否带手机进校园,不能规定对学生带进校园的手机一律销毁,等等。但如出于矫正不良行为、着眼于学生更好发展的目的,规定对学生带进校园的手机由学校暂时保管,就没有什么问题。
如何规范校园手机管理,在教育目的的达成与学生权利的保护之间寻求最佳的平衡点,考验教育者的智慧。指望立法解决一切问题,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