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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

2018-09-26 12:07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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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精心精细精准服务脱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体现了江苏检察机关的情怀。

 

  鲁网9月26日讯 “以前天天在家里,就想着那件倒霉事儿,越想心里越难受。上班后忙起来了,反而不想那么多了。儿子马上要娶妻生子,我要好好生活……”近日,在江苏省新沂市棋盘镇成明制衣厂,救助对象王某微笑着对回访的检察官说。

  这是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一个暖心镜头。2015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强化“长效救助”理念,针对个案情况实施“精细化救助”,共开展司法救助3309件,发放救助金2567.5万元,救助人数2937人。

  今年4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着力通过就业+救助、教育+救助、互联网+救助等方式,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

  就业+救助,是最实实在在的脱贫

  “她就坐在那里,低着头,戴着帽子,脸上还遮着个大口罩。我们问她什么,她回答声音很轻,根本听不见……”新沂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田成龙至今仍记得,数月前到王某家给她发放救助金时的情景。当时他心里就咯噔一下。邻居反映,出事后王某天天把大门紧锁,也不和人交流。

  2016年7月23日夜晚,一个黑影翻墙进入王某家中行窃。见王某在床上休息,凶徒遂至院内找到一把铁锤,进屋向其头部击打,王某顿时血流满面……经法医鉴定,王某的左眼眶和眼球畸形内陷,矫正视力仅为0.2,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5万余元的医疗费让王某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审查起诉期间,新沂市检察院及时协调当地政府为其办理了低保,并为其申请了1.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虽然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但田成龙觉得,如果王某还是这种情形,救助就没有“案结事了”。他决定和同事孙乾梅一起,对王某进行定期回访,疏导王某的心结。

  “我看你恢复得还不错,可有工作的想法?”今年5月再次回访时,田成龙见王某状态稍好了一些,便问道。

  “想呀。”王某抬起头,“只是我文化不高,身体不太好,不知能不能找到合适的。”

  田成龙与同事立刻来到镇政府,几番协调,帮王某找到一份制衣厂的工作,一个月能挣1000多元。

  今年8月,田成龙与同事在制衣厂见到了王某。“上班后整个人精神状态都不一样喽——穿着清爽的格子衬衫,和工友们有说有笑。”田成龙和孙乾梅笑着回忆当时的情景。

  “相比较发放一次性的救助金,就业救助是最有效的救助,最实实在在的脱贫。”江苏省检察院控申处处长杨昌顺对这起救助案评价颇高。

  精品案例的背后,是理念的先行和制度的支撑。早在2015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就提出“司法救助工作应避免救助金一发了之的情况,应坚持‘一次性救助、终身制关怀’的价值指引”。通过建立司法救助档案和司法救助回访机制,对被救助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在江苏已成常态。

  通过与扶贫、民政、残联等职能部门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议,江苏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多方位、深层次的救助渠道。在“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中,将救助与就业相结合,正成为各地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力举措。

  教育是最根本的扶贫

  “阿姨你看,这是我画的画!”开学在即,阜宁县检察院检察官严锦梅和该县民政、教育部门的同志一起,给在一起抢劫案中失去母亲的小星、小月姐弟送去新学期的礼物。活泼的弟弟小星迫不及待地拿出自己的绘画作品。姐姐小月手捧叔叔阿姨精心挑选的课外书,抿嘴微笑。

  “对小姐弟的司法救助可是个长期项目,将持续到2027年。”严锦梅告诉记者。

  2017年6月,江苏省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理一起上诉案时发现,被害人唐某被抢劫杀害,留下两个年幼子女,家庭十分困难。接到线索后,该院控申部门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后向当地政法委申请到10万元司法救助金。

  对未成年人的救助,江苏省检察机关一直强调要针对个案特殊情况,进行精细化救助。这起案件中,两个孩子分别上小学3年级、4年级,母亲身亡后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父亲一直在外打工,今年又重组了家庭。如何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用于小姐弟的学习生活?

  “经过讨论研究,我们决定以省检察院名义和孩子父亲签订一份司法救助协议书,委托阜宁县检察院逐年发放这笔救助金,直至两个孩子成年。”杨昌顺告诉记者。同时,该省检察院控申部门还要求盐城市检察院、阜宁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做好对小姐弟的跟踪回访工作,及时开展心理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

  据悉,未成年人一直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2017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对象中,未成年人占到总人数的21.9%,向他们发放的救助金占救助总金额25.7%。可圈可点的数字之外,记者还看到许多暖心事例——

  王某是一起校园欺凌案件的被害人。检察机关不仅及时对其进行司法救助,更多次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身心受创、产生辍学想法的他进行心理疏导。后王某顺利考入当地高级职业学校。

  “教育是最根本的扶贫。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除了尽最大可能提高救助额度,我们会特别强调对孩子教育方面的救助。”参与王某救助案的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告诉记者。

  互联网+救助,成功帮扶因案致贫家庭

  “13个月的小宇宸正在蹒跚学步,但欢笑在4月14日这一天戛然而止。被抱在妈妈怀里的他被一名精神病男子挥刀砍在面部,左眼球破裂。肇事人家属无力赔偿……”2017年6月30日,“苏州检察发布”刊登了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强制医疗案件中被害人小宇宸的故事。

  据检察官王联方介绍,案发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并拨付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然而,相较于高昂的眼球修复手术费用,司法救助金只是杯水车薪。王联方与同事想到了网络众筹,并通过“苏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推送链接。官方微信发布后,苏州两级检察机关千余名干警转发并参与众筹,很多群众和机构也参与到这场“爱心接力”中,国内知名眼科医院为小宇宸免费做了相关检查,多家医疗机构会商医疗方案,最终,小宇宸筹集到10万余元手术费用。而这起互联网+救助的成功实践,在日后激起了更多成功案例。

  “救助资金缺乏一直是影响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深入开展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被害人亟待救助,而司法救助金的金额有限。这就需要检察机关强化主动作为的意识,更新理念,积极整合资源,多渠道注入资金。”杨昌顺告诉记者。

  除了互联网+救助的成功案例,该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公益组织形成救助合力。如皋市检察院专门成立“雉水检爱”专项救助基金协作联盟,联盟携手如皋市慈善基金会、江苏熔盛爱心基金会、南通泰慕士爱心基金会等当地三家地方爱心基金会共同成立,通过自筹、吸纳社会捐资等方式引入资金,将特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与社会爱心救助对接,用于检察环节的专项救助。

  “江苏省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精心精细精准服务脱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体现了江苏检察机关的情怀。”9月19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上,江苏省检察院作为全国6家先进单位之一作交流发言,全国人大代表支月英听后称赞道。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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