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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的生态环境有了“救治钱”

2018-07-23 09:51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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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淅高速快速通道护坡能很快修复,得益于我县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支持,这里有检察院的一份功劳。”

 

  本报讯(通讯员王永强 刘潮杰)“三淅高速快速通道护坡能很快修复,得益于我县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支持,这里有检察院的一份功劳。”7月19日,河南省淅川县委书记卢捍卫在该县重点工程点评会上如是说。据了解,该县的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是在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下,由政府专门设立的。

  去年底,淅川县检察院在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因违法者无力修复、破坏生态者无法确定、行政执法部门缺乏资金、生态修复资金分散等情况,造成部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没有得到及时修复。今年5月,该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设立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报告》,得到了县长杨红忠的批示和肯定。该县要求由财政部门牵头、检察和环保部门参与制定修复基金管理办法,并要求政府办尽快出台五年生态修复规划。

  修复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专项修复基金从财政预算、社会捐助等方面筹集,集中统一使用于清除污染、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恢复期间服务功能补偿等方面。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专项修复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正确使用。

  据了解,淅川县生态修复专项基金初期规模设立5000万元以上。首批1000万元生态修复专项基金已经建立,使用资金120万元,修复林地面积1100亩。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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