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25日讯 近年来,邢台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案管办以服务检察工作大局为己任,紧紧围绕上级院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服务保障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分析研判,服务领导决策和社会综合治理。一是经常性分析研判,有力推动司法办案。该院坚持每月对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二是积极围绕大局做好专题分析,积极建言献策。今年年初,该院对经济开发区2018年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专题分析,发现该区刑事犯罪呈现分布地域差别大、类型化突出、外来人口犯罪占比多等特点,面对复杂的犯罪形势,该院积极作为,对刑事犯罪防控工作提出5条建议,获得区领导肯定。
联合纪检,双管互动,抓紧关键节点,降低办案风险。一是建立案管部门与纪检部门对接机制,堵塞办案风险漏洞。为严格对案件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办案氛围,配合纪检部门出台了《办案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侦监、公诉、民行等5个业务部门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进行细化,明确为22个关键风险点,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风险评查会,讨论风险节点把控是否规范到位,处理是否妥当,实现了对司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提升了检察官底线思维。二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形成“管案”与“管人”双管齐下的监督格局。在以往评查机制的基础上,制定了《案件管理监督办法(试行)》,由案管办与纪检部门共同组成专项案件质量监督小组,每季度对司法办案活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诫勉和教育,通过联合检查的方式使司法不严、司法不公和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服务办案,提高案件质量。一是关口前移,使源头预防最大化。严把案件和法律文书进出口关,明确受理标准,全面审查管辖权限、办案期限、年龄、涉案财物等情况。对不符合受理标准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需要补充的事项,要求办案单位及时补正,坚决杜绝“带病”案件流入。严把程序关,规范自身办案行为。重点梳理“不使用电子印章签名”“文书线下审批”等问题,追本溯源,明确责任,加强审核监管,把工作做在平时,切实减少问题发生。二是动态监管,加强培训,有力提升办案质效。安排专门的流程监控员,每日对各业务部门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网上巡查,紧盯案件办理过程中容易出错或遗漏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控,实现案件质量的监督无盲区、无死角。按照信息系统历次升级新要求,该院整理汇总相关问题,定期组织各业务部门内勤进行培训,强化案件承办人准确实时填录案卡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