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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决长江保护管理碎片化问题

2019-08-05 13:27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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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临江化工企业是如何参与长江大保护的?近日,本报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报道团来到兴发集团,对全国人大代表、兴发集团董事长李国璋进行专访。

  

  炎炎夏日,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一批转型升级项目正加紧施工。临江一公里范围内的厂房早已拆除,取而代之的是近千米的滨江绿地。兴发集团是湖北省兴山县国有企业,位居中国企业500强450位。2018年以来,该公司按照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要求,全面整改。过去的临江化工企业是如何参与长江大保护的?企业又是如何在转型中重新定位的?近日,本报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报道团来到兴发集团,对全国人大代表、兴发集团董事长李国璋进行专访。

  《声音周刊》: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对于兴发集团的具体实践您有哪些感受?

  李国璋:共抓大保护,关键在落实。一年来,兴发集团认真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十大战役工程,以及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134家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全力推进沿江化工装置“清零”行动。

  一是关停。先后关停拆除兴发集团在宜昌园区紧临长江的22套生产装置,资产金额达12亿元。二是转型。先后投资20亿元,围绕高技术、高效益、低排放、低污染的微电子和有机硅新材料等项目,推动传动磷化工向新材料转型升级,实现了新旧动能转换。三是搬迁。启动临江7万吨草甘膦及甘氨酸装置搬迁,在搬迁的过程中实施改造提档升级。四是治污。先后投资12.71亿元,对产业园全部环保装置进行提档升级、扩容改造,将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实际需求1.5倍,关闭4个沿江企业排口,确保任何情况下污水不入江。五是复绿。对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沿江装置搬迁腾退的900米岸线全部复绿。

  《声音周刊》:在参与长江大保护中,如何兼顾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李国璋:这个问题开始我们也比较纠结。生产装置到底拆不拆,拆了以后怎么办?过去我们的企业向长江排污,污染了长江水,那么在长江大保护中,就应该有所担当。特别是2016年和2017年,在社会和主管部门还没有明确给我们补助政策的情况下,兴发集团主动拆除了沿江几个生产车间。

  近几年,我们边生产边建设,在转型中找到了新的发展方向。这个新的发展方向就是精细化工。目前,我们生产的有机硅新材料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支持国家民族产业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在转型升级中获得了经济效益。

  《声音周刊》: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您提出加快制定长江保护法的建议,您对长江保护法有怎样的期待?

  李国璋:长江大保护也需要有法可依,所以我提了这份建议。首先,长江保护法应注重质量、提高效能,用法律加强长江水质、土壤、大气、森林等不同方面保护的协同,解决管理碎片化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九龙不治水”困境。其次,长江保护法应统一法律、统一标准,统筹管理地方船舶,对造成污染的船舶严格整治。第三,通过立法完善长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第四,依法划定长江经济带建设区域,在法律保障长江大保护的前提下,高质量建设长江,通过一部法律把长江建成繁荣、幸福、美丽之江。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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