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有限的救助资金更精准地发放给确实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创新社会救助管理模式,从去年9月开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参与城乡低保家庭家境调查。截至目前,第三方已对600余户困难家庭开展调查,经民政部门审核,发现50余户不符合申请救助条件(据6月14日《绍兴日报》)。
借力第三方,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从全国来说,是大趋势,比如福建省福州市将机动车年审检测、流动人口暂住证办理、市区居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152项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有些地方已取得了好经验,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华舍街道引入第三方,对工业园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既解决了企业负责人精力顾不上、安监部门人手不足的难题,又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政府部门借力第三方并不意味着可以当“甩手掌柜”。第三方机构做事,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政府购买服务必须强化和完善监督机制。
一方面,引入第三方必须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必须对辖区居民和百姓负责,绝对不能拍脑门作决定、先入为主定一家,而应采取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招标,谁的方案更务实、更惠民、更符合招标要求,服务项目就给谁做。同时,不能搞一劳永逸,应该一年一竞标,做得好的继续竞标,做得不好的限制竞标。
另一方面,对第三方工作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能。政府资金不是“唐僧肉”,要本着对纳税人负责的态度,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浪费。要杜绝质次价高等不良收费,实现“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就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特别是利益相关群众以及物价、审计等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第三方,纳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服务竞标。
委托了第三方,政府既不能不闻不问,也不能指手画脚,要借助群众力量,比如利用网络,开展社会监督,对参与监督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一旦发现第三方乱收费、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终止第三方的服务行为,涉嫌违法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同时另行招标,另选他人。
还需强调的是,建设法治中国,就要让政府的归政府,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购买服务,不能好心办坏事。政府相关部门或领导干部从一开始就要摒弃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一心为公、一心为民,让“权力”让位,让“权利”登场,在开展购买服务工作的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法纪管理,杜绝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真正让第三方服务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