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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盘“硬骨头” 平果执行讲“三多”

2019-05-08 14:5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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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尽心思躲了这么久,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找到了!”4月3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开展“猎鹰”突击执行行动,当法院干警敲开“老赖”黄文武的家门时,黄文武无奈地说。

  “费尽心思躲了这么久,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找到了!”4月3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开展“猎鹰”突击执行行动,当法院干警敲开“老赖”黄文武的家门时,黄文武无奈地说。

  此次行动是该院破解执行难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以啃“硬骨头”的精神,促使大批难案执结,向群众交出了亮丽的“成绩单”,2016年至2018年,该院执行共收案3633件,结案3487件,结案率95.98%,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19亿元。

  ■多次协调

  清理涉执公职人员积案

  “法官您好,我这个月中旬要去重庆参加培训,买机票的时候发现已经被限制高消费了,如何能够暂时帮我撤销黑名单啊?”4月9日一上班,平果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陆贵业就接到涉执行案件的公职人员周标亮的电话。

  “你是私人涉案,不是因公涉案,限高令是针对你个人生活的限制,如果工作需要外出是允许的。你只需向法院提出申请,是可以暂时撤销的,但公务活动结束后,仍然要恢复黑名单。”陆贵业告诉周标亮。

  4月15日,周标亮向平果县法院提交了关于暂时撤销黑名单的申请,得到了批准,终于买到了机票。

  “平果县法院主动向县委汇报,政法委牵头召集所有涉执行案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法涉诉专项通报会’、‘涉执公职人员清查工作部署会’。”平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军介绍说,2018年,平果县法院共扣划涉案公职人员工资及年度绩效奖累计达180多万元,解决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4件。

  “另外,平果县委对每一名干部的提拔选用,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的选用,全部通过涉法涉诉的鉴定后,方可任用,这对法院清理涉执公职人员积案的帮助很大。”平果县法院院长蒋旭初深有感触地说。

  ■多措并举

  敢啃“硬骨头”的执行铁军

  “在工作中,我们知难而上、迎难而上,穷尽一切手段,解决了一大批‘硬骨头’案件,维护了司法权威。”平果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唐靖钧介绍。

  2010年12月18日,韦显姜与梁海刚、王雷签订了协议共同经营废渣铝铁矿筛选项目,韦显姜依约定投入资金300万元。随后,梁海刚、王雷违约出售几万吨矿产品,未按约定分配利润或返还韦显姜的投资款。

  2018年12月28日,韦显姜在向平果县法院起诉的同时,还向平果县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存放于果化镇的熟铝矿石约5万吨,价值约1000万元,并以保险公司《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2019年3月14日上午,执行局对该废渣铝铁矿筛选部梁海刚、王雷名下的约5万吨熟铝矿进行现场保全,并将该熟铝矿移交韦显姜进行保管。

  “我们对于涉及房地产、民工工资、工程款等民生敏感案件,都会向当事人建议进行财产保全,如申请执行人没有能力进行财产保全的,建议保险公司介入,最大限度为申请执行人降低执行风险。”平果县法院副院长梁方华说。

  2017年9月18日,平果县法院通过现场摇珠方式,确定广西评值价格事务所对被执行人林卓、陆春碧夫妻共同所有位于马头镇龙阳四巷46号房地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46万元,并依法进行网络拍卖。

  有人应买后,平果县法院于2018年8月6日发出搬迁公告,而林卓、陆春碧一直没有搬离。11月21日,陆贵业带队前往强制搬迁。

  “法官,我目前比较困难,要养两个小孩,一个读高二,一个刚读幼儿园,老婆又精神不太正常……”林卓向陆贵业诉苦。

  “再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搬离,限11月30日前腾空房子。如逾期不搬,我们将强制腾房,并对你采取拘留措施。”陆贵业随后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平果支行联系,从变卖款中垫付6000元给林卓去租房。

  “感谢法官,我一定配合法院工作,按时腾空房子。”林卓承诺。

  执行局法官助理韦有能介绍,腾房难、交接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瓶颈。有些房子找不到户主,里面的财产无法处置,平果县法院出资寻找地方存放财产,列出清单,拍照留证。解决了腾房难,案件结案就非常顺畅,群众满意度也逐渐提高。3年来,该院腾房共233套,至今没有因腾房问题而交接不了的案件,也没有一件因腾房而上访的案件。

  ■多方努力

  妥善处理“执转破”案件

  2019年2月1日,负责平果县氟化盐有限公司执转破案件的法官韦青枚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当最后一名职工章金颀领到2009年至2013年3月期间的工资13万多元时,标志着这件历时六年的执转破案件顺利结案。

  2009年8月6日和2010年4月29日,氟化盐公司两次向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共借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以其土地使用权向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由于氟化盐公司到期未能还款,担保公司依约向交行广西区分行代偿贷款本息。

  2010年11月30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氟化盐公司在调解书生效10日内向担保公司付清欠款本息、违约金、律师费1156万余元,担保公司对氟化盐公司抵押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氟化盐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其土地、房屋、银行存款等财产已经被法院查封冻结,公司停产,职工下岗。平果县政府已经垫付其拖欠职工工资、各类保险等340多万元。2013年,担保公司及各债权人向平果县法院申请执行。

  “显然,氟化盐公司已经明显丧失了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平果县法院依法宣告氟化盐公司破产,并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韦青枚说。

  根据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以及平果县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管理人以1437万余元的价格对氟化盐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了整体转让,并制订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据了解,氟化盐公司2012年停产时,就有公司想出资1.3亿收购,到2016年企业破产,由于厂房设备严重老化,最终评估价值只有1437万余元,资产贬值严重。

  “执转破的案件,债权人要做好破产前处置评估方案,对没有前景的企业土地、厂房、设备提前处置,否则由于时间过长会造成贬值。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要尽可能引进新的公司接手,确保企业继续生产、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梁方华说,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需要解放思想,多方努力解决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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