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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母亲湖”

2019-04-02 13:17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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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湖区愈演愈烈的环境资源犯罪,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主动履行环境资源检察职能,通过持续跟踪、阶段突击、综合施策等举措,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湖环境犯罪,大力构筑“洪泽湖生态保护司法绿坝”,连续4年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利剑”专项行动。

   

  治理前湖中采砂船林立

   

  多方努力后,实现了湖区非法采砂船全面“清零”

  江苏洪泽因湖而设,借湖得名,境内的洪泽湖系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过水通道。2007年4月,洪泽湖航道9号标水域发现黄砂资源后,近千艘未获许可,无合格证照的非法采砂船涌入湖区进行非法采砂。针对湖区愈演愈烈的环境资源犯罪,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主动履行环境资源检察职能,通过持续跟踪、阶段突击、综合施策等举措,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湖环境犯罪,大力构筑“洪泽湖生态保护司法绿坝”,连续4年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利剑”专项行动,成功推动江苏省人大专题立法打击洪泽湖采砂,先后办理了“3·29”洪泽生态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一批案件,积极配合地方完成洪泽水域453艘采砂船依法拆解,实现了湖区非法采砂船全面“清零”,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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